(县政协十三届16次主席会议讨论通过)
为进一步加强县政协自身建设,充分调动政协各界别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在履行职能中更好地强化界别意识、体现界别特色、突出界别优势、发挥界别作用,充分听取、反映界别群众的意愿和诉求,关注民生问题,助力经济发展,推动县政协工作不断创新发展,现就县政协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工作制定以下办法。
一、联系对象
原则上以县政协委员所在界别代表性的群众(指个体或团体组织)为主。每名委员应选择不少于3名本界别群众建立固定联系,其中至少联系帮扶1名本界别困难群众。
二、联系内容
1.政协委员要积极向界别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党委、政府及政协的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
2.政协委员要虚心向界别群众学习,经常性听取界别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发挥自身优势,体现岗位特色,关怀困难群众,努力为本界别群众排忧解难,自觉维护本界别群众的正当权益。
3.政协委员要做党联系界别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关注民生、反映民情,以提交社情民意、撰写提案和大会发言等形式反映界别群众的愿望,积极主动地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凝心聚力、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
4.政协委员要深入了解本界别群众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并设身处地、竭尽所能地为界别群众实实在在地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切实做好有关帮扶服务工作。
三、联系方式
1.定期联系。对固定联系的界别群众,政协委员必须定期以走访、电话、网络等方式联系了解情况,解决或反映实际问题。
2.广泛调研。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多种形式联系活动,与界别群众保持经常性联系。除了个人走访调研的方式之外,也可由多名政协委员或整个界别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更好地发挥界别团体的优势。
3.奉献爱心。政协委员要积极奉献爱心,主动帮助困难群众,切实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难题,把中华民族“扶贫帮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不断发扬光大。
四、工作要求
1.每名委员联系界别群众每个季度不得少于一次,每年向所在界别小组汇报联系界别群众工作情况不得少于一次。走访过程中发现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
2.通过走访界别群众,积极收集社情民意,将界别群众反映的问题都做好记录,能解决的尽快帮助协调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或政协办公室反映。每年为所帮扶群众做实事不少于3件。
3.在走访过程中,政协委员要遵守群众纪律,以身作则,对待界别群众工作要细心、耐心、恒心,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做好事、做实事。
五、组织领导
1.界别召集人负责实施界别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工作,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界别自身特色开展富有成效的联系方式;各专委会要做好所联系界别的协调、服务、指导等工作,做到上下互通,整体联动;县政协联系领导加强协调及指导各委员会和界别组对此项工作的开展。
2. 政协委员在年终述职时必须有联系界别群众的内容。县政协办公室将把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工作列入委员实绩档案,精心梳理挑选出联系工作中有成效、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宣传,并将其作为年终评先的重要依据。
政协海安县委员会
201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