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海安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以及县委陆卫东书记2月18日在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结合县政协机关实际,制定县政协机关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主线,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为主体,以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为重点,以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切入点,以争当“五个模范”(合作共事的模范、发扬民主的模范、求真务实的模范、联系群众的模范、廉洁奉公的模范)为载体,以“炼为民之功、融干群之情、领发展之先”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政协工作和群众工作的能力,着力提高为人民政协履职服务的水平,构建有利于政协机关建设和人民政协事业长远发展的体制机制,使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风显著转变,党群干群关系显著改善,实干能力显著增强,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推动政协事业的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面教育。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点,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
(二)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崇尚真理、改正缺点、修正错误,真正让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
(三)坚持讲求实效。开门搞活动,认真听取县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机关干部职工和基层群众的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的评判和监督,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和行为不端上取得实效,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取得实效。
(四)坚持分类指导。针对机关人员的不同性质,针对机关干部在“四风”等问题上的不同表现,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适合各自特点的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
(五)坚持领导带头。机关党支部成员率先垂范,其他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力争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着、剖析解决突出问题好一筹,为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出表率。
三、方法步骤
县政协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县政协党组的领导下,在县委督导组的指导下进行,既落实好规定动作,也有创新举措,不折不扣落实县委部署。按照贯彻县委精神、体现政协机关特点的要求,县政协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着力抓好三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1、抓好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开展以党章、廉政准则、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为主要内容的专项学习,为教育实践活动打牢思想基础。二是认真组织研读中央规定的有关专题学习材料。将《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有关专题学习材料,作为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认真研读,确保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不少于3天。每位党员干部都要联系实际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组织学习交流不少于2次。三是开展“中国梦”、“海安梦”主题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化对“中国梦”、“海安梦”的认识,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四是组织为民务实清廉专题和“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为主题大讨论,引导党员干部紧密结合岗位实际,明确为民务实清廉的内涵要求,确立行动标杆和行为规范,更好地履职尽责。五是开展红色教育和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观看《筑梦之基》、《红色故事汇》等专题片,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弘扬井冈山精神和苏区精神。集体学习时,邀请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参加。
2、深入搜集情况,广泛听取意见。主要从两个方面切入:一方面,“走出去”,深入开展集中解决“四风”问题专项调研活动,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参与,结合政协实际,确定调研主题,明确调研重点,按照“三个面向”(面向委员、面向社会、面向群众)要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委员,持续深化“三解三促”、“帮村帮户”大行动,重点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梳理群众的意见建议,为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打好基础。另一方面,“请进来”,一是听取县政协主席会和党组会成员和有关部门、镇、区负责人的意见建议;二是落实好每周一下午的“委员接待日”活动,向县政协委员公布征求意见电子邮箱,广泛集中委员智慧;三是在机关设立专门的征求意见箱,听取机关干部职工(含离退休老同志)意见建议。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1、认真查摆和剖析问题。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要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对照省、市、县委十项规定等改进作风的有关规定,认真查摆和剖析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开展好谈心活动。机关党支部书记要与党员干部逐一谈心,委办主任要与副主任、科员谈一次心,党员干部之间要互相谈心,谈心既要联系工作实际,又要触及思想灵魂,正视矛盾和问题,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
3、撰写好对照检查材料。6月,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材料要紧扣主题、突出重点,一般应包括作风建设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等内容,重点是认真思考、正面回应干部群众所提意见,提出实实在在、明确具体、便于实施的整改措施。机关其他党员,也要对照“四风”撰写检查材料。
4、组织开好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的要求,6月中旬到下旬期间召开,要真正把专题民主生活会当作实践活动的关键来抓,充分做好准备,端正态度,严格程序,坚持讲真话讲实话,坚持党内人人平等,坦诚相见、推心置腹,真正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邀请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列席专题民主生活会,但不搞对照检查。会前,做好谈心活动、对照检查材料汇总整理工作。会上,每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结合自身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认真查找不足,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会后,及时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要对照“四风”,深入贯彻落实县政协《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切实做到“三个拒绝”:一是遵守章程、认真履责,坚持真理、勇于直言,拒绝冷漠和懈怠;二是善于学习、勤于思考,深入实际、实事求是,力求客观公正,拒绝浮躁和脱离实际的极端主张;三是遵纪守法、克己奉公,厉行节约、勤俭办事,拒绝奢靡和一切利用权力或影响谋取私利的行为。具体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1、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抓好整改落实。一是制定整改方案。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对照群众满意标准,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民主生活会提出的具体措施,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方案要做到重点突出、具体细化、责任到人、切实可行。二是落实整改措施。对有条件改的问题,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对一些突出问题,要进行集中治理。要抓住重点问题,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实行领导负责制,并向干部职工公示,接受监督,做到及时整改、逐项落实。三是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机关党组先进行自查,再接受县委督导组的督查。重点检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解决进展、效果、满意度情况。
2、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一是围绕整治形式主义,对机关各类会议、文件、简报等进行认真清理,集中治理文山会海问题,着力改进学风文风会风。二是围绕整治官僚主义,对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勤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整治一些党员干部“不想事、不干事、不担事、乱干事”的问题,坚持整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问题。三是围绕整治享乐主义,按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要求,对机关领导干部落实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落实不赠送、不接受礼品(包括会员卡、商业预付卡)的规定。四是围绕整治奢靡之风,严格机关财务预算制度,严控“三公”经费使用,坚决制止铺张浪费行为,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
3、解决群众工作能力问题。针对少数党员干部不愿做、不敢做、不会做群众工作的问题,着力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结合政协机关工作实际,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调查研究、掌握实情的能力,提高联系委员、服务委员的能力,提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提高宣传群众、组织群众的能力。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要求。一是召开人民政协与群众工作理论研讨会,掌握运用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手段。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专门委员会联系镇政协工委、工作组、对口协商部门,界别委员联系群众制度、走访慰问制度、公益服务制度等。三是大力拓展政协工作领域,积极稳妥推进政协工作向海外侨界、新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新海安人等领域不断延伸。四是不断探索政协工作向社会开放的机制,邀请市民、海外侨胞代表旁听或列席县政协全会、常委会议。在服务县政协委员、机关干部职工、帮扶贫困村、社区共建以及日常工作中,多为委员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赢得委员和群众的信任支持。五是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开展政协评议“水、电、气、网”活动,通过深入调研走访,切实解决好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现实问题。
4、解决制度漏洞问题,加强制度建设。一是梳理完善现有制度。对《政协海安县委员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等已有制度进行集中梳理,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下去,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抓紧修订完善。二是研究制定新制度。重视研究出台反对“四风”的具体制度和规定,出台《县政协例会工作制度》、《县政协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总结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三是严格落实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
9月上旬,召开县政协机关党支部会议,对照中央、县委有关精神和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讨论通过《县政协机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报告》,对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全面总结,着力形成一批有效管用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和理论成果。集中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和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巩固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机关党支部全面负责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机关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县政协秘书长、党组成员张华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对整个活动负总责。要按照县委的要求,把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着力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教育实践活动抓紧抓好。2月下旬,将召开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大会,对县政协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深入动员。张华同志作动员讲话,对机关教育实践活动作出部署,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并邀请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动员会,邀请离退休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参加动员会、学习教育和总结会。动员会上将对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机关各委办主要负责人要结合实际带头学习、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整改落实,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联系实际,务求实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起来,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具体规定结合起来,与做好机关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尤其要与在机关推动争当“五个模范”结合起来:争当合作共事的模范,就是要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搞好与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争当发扬民主的模范,就是要敢于讲真话实话、乐于听逆耳忠言、虚心接受群众监督;争当求真务实的模范,就是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在政协工作中勇于创新,讲求实效;争当联系群众的模范,就是要牢记人民政协为人民的宗旨,真正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问题作为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争当廉洁奉公的模范,就是要勤俭办事、秉公用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总之,要让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成为促进政协机关工作科学化的强大助推力。
3、搞好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做好舆论引导,通过《海安日报》、海安政协网站等主要媒体,深入宣传中央和县委精神,及时报道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和成效,为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