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号:005 提案人:王世荣 南通汇益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主办单位:发改委
提案内容摘要:
打造智慧海安 加快4G无线网络覆盖建设
近年来,我县加强了4G网络覆盖的积极推动,截至2014年年初,已建成4G宏站不少于71个(室外铁塔式的),室分80个(室内机柜式的),但从我自身的体验来说,这个覆盖还不够,需要进一步加强。据我了解,目前海安无线覆盖建设工作主要有以下困难:一是部分群众对基站建设还有很多质疑,甚至觉得基站建设会带来大量辐射等,于是有些群众要求拆除基站。二是部分企事业单位,没有认识到无线覆盖的重要性,不愿意、不配合拿出空间来安装基站分站,导致同一地区,有的信息覆盖好、有的覆盖差。大多数新建的楼盘还是没有规划预留基站建设空间。三是企业对TD-LTE技术不了解,应用少,没有结合到现在的工作中去,智慧农业、智造业、智慧服务业等发展速度很慢,整个物联网的概念大家都还没有。基于无线覆盖对建设智慧海安的重要性,建议我县就无线覆盖方面加强如下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推进知识普及,为无线覆盖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现阶段较多民众未全面掌握移动通信电磁辐相关知识,阻止基站建设工作,这会延缓后期智慧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我们需要加强对4G建设的重要意义的宣传,加强4G自主创新成就、知识产权成果和发展应用的宣传报道,消除各种误会。
二、加强三方协作,加快基础建设,将TD-LTE基站建设纳入城市整体规划。海安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城市面貌不断翻新,老基站拆迁不可避免。同时随着新区域的建成及发展,基站选址、建设难度会不断加大。建议政府将TD-LTE的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与年度重大项目计划,联合三大通信运营商,共同建设,为基站选址、建设创造有利环境,促进无线网络覆盖平稳快速发展。
三、加强舆论导向,争取社会资源,形成企业—社会—政府的协调发展。我县部分地区业主、企业主对通信事业的发展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认识不够,认为不能给他们带来实惠,这是片面的。随着通信技术的发展,现代化办公可以完全不要座机和台式电脑,使用各种移动终端可以随时随地办公,可以让我们随时了解市场的发展动态。智慧农业、智慧养殖业、智慧建筑、智慧家居等等,都需要我们系统了解和应用TD-LTE的知识,以及明白基站功能的重要性。我建议县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形成“无线覆盖工作小组”,推动城乡之间、相关产业的协调发展,全力支持4G基站的建设,提供公用建筑、政府企事业单位的非住宅楼宇用于基站规划选址。对于可控的政府机关、公共楼宇、绿化带区域、路灯杆等公共资源可优先开放用于无线覆盖的基站建设。多联系国内乃至国际一流的智能产业、行业专家来海安开展培训、教育工作。对充分利用通信技术,并实现产业升级的企业给予适当的政策奖励等。
县发改委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05号提案
的答复
王世荣委员:
您在提案中较为全面地阐述了无线网络覆盖对建设智慧海安的实现意义,建议我县加强无线覆盖建设,重点做好加大知识普及宣传、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整合社会资源实现企业产业升级四个方面。让我们眼前一亮,给我们带来不少启发,对如何加快“智慧海安”建设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2015年县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启动“智慧海安”建设,实现4G网络全覆盖。可以说,与您的想法是不谋而合。
近年来,海安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宽带海安、无线海安、光网海安、三网融合等信息基础城市建设逐渐加速,高速传送、综合承载、智能感知、安全可控的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互联网光纤宽带网络、信息通信网络正在有序构建。4G网络已实现主要区域全覆盖,电信FDD制式已纳入全国试点范围。城市百兆光网络覆盖率达95%,农村20M以上光网络覆盖达37%。全县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宽带用户数分别达到26、63、20.74万户,全县移动通信基站达到1674个,全县宽带IP城域网出口带宽达300G,光纤到户小区超过560个,WIFI热点总数达到382个。全年新增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投资4.2亿元。
“智慧海安”建设循序渐进。成立了县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重点推进民生领域智慧应用项目建设。智慧交通:智能交通指挥中心、高空监控系统、信号控制系统、信息采集系统、交通诱导系统、违法抓拍系统和基于PGIS的警车及单兵定位系统逐步完善,实现全县道路交通管理集成化、可视化、网络化以及桌面化。“公交翼机通”“海安的士”智能手机调度系统,市民下载客户端后,即可通过手机输入自己所在的地址、位置叫车。智慧卫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实现全覆盖,建成并投入使用健康档案与慢性病管理信息系统、妇幼卫生信息共享系统。智慧教育:组织开发“江海天骄”中小学课程同步学习辅导系统、构筑教师课案平台、家长学校平台。智慧城管:在数字城管九大子系统平台建设基础上,开发广告管理、车辆GPS管理、视频监控、短信息等拓展子系统,一期数据普查覆盖25平方公里,包含主城区2个区、23个接入部门。智慧就业:推出“掌上就业”系统,打造虚拟就业市场,实现了招聘求职“零成本”、就业服务“零距离”。
海安三大运营商加快推进4G网络建设。海安移动2013年实现海安城区及各级行政机关、政府等4G网络覆盖,2014年建设实现城乡重点区域覆盖补盲、重点企事业单位、火车站、汽车站等重要场所的信号覆盖,2015年进行4G网络优化调整,向深度、厚度及广度覆盖。海安联通公司在4G网络和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着重有效整合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现有通信资源,加强通信资源集约化管理,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目前“智慧海安”建设已经启动,规划顶层设计工作已与上海凯捷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浪潮集团南通信息科技公司、中兴通讯、软通动力等知名公司进行了洽谈。县《智慧海安(免费公共wifi)工作实施方案》、《海安县免费公共wifi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县政府33次常务会讨论通过,现正在进行招标前准备。我县正通过智慧海安建设,来进一步推动我县包括4G在内的互联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提案号:014 提案人:张家华 县农委农机推广站站长
主办单位:农 委
提案内容摘要:
加强基层为农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我县农业目前正处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时期,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农业生产体制,在过去一段时期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但随着社会经济和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个体农户越来越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以我县农机动力为例说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不相适应的情况;我县现有耕地面积80万亩左右,农机总动力达到 60.5万千瓦,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综合水平达到86%。每公顷农机动力保有量11.3千瓦,美国实现农机化时每公顷农机动力保有量仅1.04千瓦,韩国4.7千瓦。海安目前单位面积农机动力是美国实现农机化时11倍,是韩国2.4倍,而我县还没有实现农业机械化,由此说明我县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生产力不相适应的矛盾,传统的农业发展方式急需转变。
我县农业人多地少,农业生产规模小。为了解我县农村劳动力的现状,对我县今年一千名购买农机的机手进行统计,其情况是: 40岁以下占11%,41—54岁占44%,55岁55岁以上占45%。文化程度:小学7%,初中70%,高中22% ,中专1%。
上数据虽不能全面反应我县农业生产现状和农业劳动力情况,但从趋势上说明我县农业劳动生产力老化严重,受教育程度普片较低,接受新技术能力较差,农业生产规模小。我县农业的现状对推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难度大,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面临诸多挑战。
我县乡镇建立了农业服务中心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龙头企业等,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贯穿农业产业链条、多主体参与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但目前我县基层为农服务及管理力量不足,仍然存在服务成本高、服务水平较低,为农服务人员年龄老化严重,村级为农服务的技术部门缺位,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为农服务人员专业技能单一,缺乏复合型人才,基层为农服务人员利用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的能力滞后于时代的发展;另外我县为农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太多的中心工作,处于一种低效益运行模式,农业技术有效供给与有效需求短缺的双重矛盾同时并存。我县基层为农服务体系与农村经济繁荣和农业现代化对农业服务的需求相比仍有很大差距。为此,建议:
1、增强镇级服务力量建设,提高为农服务队伍整体素质。引导和鼓励涉农专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为农服务机构工作,以充实和加强基层农技队伍,解决青黄不接、后继乏人问题。
2、建立与有关大学为中心,形成教育、科研、推广三位一体农业推广服务体系。聘请大学教授传授先进农业技术,让我县农业生产者能够及时了解现代农业最新研究动态、发展方向和应用前景。
3、提高对乡镇为农服务人员综合业务能力的培训,对为农服务人员有计划的选送到有关大学进行知识更新,保证我县农业教育、科研、推广工作的人员素质和总体水平,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县级为农业服务机构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乡镇为农服务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不断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水平。乡镇为农服务机构要根据农民需要、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要求,提高技术覆盖率和到位率,要由以产前服务为主向产前和产后服务延伸;在服务的技术方面,要由种植业向高效农业、牧业、渔业、加工业、服务业等全方位发展。
4、完善村为农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出适合我县新时期农业生产力发展的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对一些村级公益性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在宏观上,推进政府为农服务公共机构和科研教育事业单位公益性服务功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提供服务;在微观上,支持社区成为我县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骨干龙头企业,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实现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为农业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综合配套服务的体系。
5、加强基层为农服务体系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以便加强基层为农服务体系工作实施,加快我县农业现代化的步伐,实现我县农业可持续发展。
县农委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 014号提案的答复
张家华委员: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保障,也是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县自2010年7月实施县镇机构改革,各区镇成立农业服务中心,镇农业服务部门管理权下放到各镇,但由于中心整合不到位、农技服务人员大幅减少,人员老化现象严重,工作经费等没有完全落实,推广服务工作精力分散,导致一些常规技术推广服务工作难以到位。为此我们除了利用各种渠道,向县政府、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反映,强化区镇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外,同时和县相关部门加强协调联系,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一、增强为农服务队伍建设。针对农业技术人员年龄老化、人员不足,一是县人社局每年在事业人员公开招聘中都着力向农技人员倾斜,主动征求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意见,专门拿出一定的岗位招聘我县急需农业专业人才,年龄设定为35周岁以下。2012年招聘农技人员8名,2013年专为乡镇兽医站招聘人员3名。2015年事业单位招考拟招聘农技人员8名,通过人事招聘充实和加强基层农技队伍建设。二是通过政府购买农业专业技术岗位服务的方式缓解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年龄老化、断层明显等问题和矛盾。
二、创新农业推广服务体系。密切联系省内各高等农业院校进行合作,建立产学研合作中心,形成教育、科研、推广三位一体农业推广服务体系。目前南京农业大学、扬州大学、苏州农院、南通职业科技学院等院校均已在我县建立合作基地,并将其先进的农业管理技术及优良品种带到海安,进行试验示范。同时,我们还通过聘请相关涉农高校教授到海安进行现场农业技术知识培训、现场实践指导,传授先进农业技术,让我县农业生产者能够及时了解现代农业最新研究动态、发展方向和应用前景。
三、强化农技队伍培训。为了提高技术覆盖率和到位率,适应现代农业对农技人员服务农业产前和产后的能力,根据我县农业教育、科研、推广工作的人员素质和总体水平,积极抓好现有人员的知识更新继续教育工作,2014年共选派县、镇两级农技人员170余人次赴省、市农委和各高等农业院校培训学习,并选拔村级农技员80人,举办了设施园艺、林果苗木等农业现代化建设急需的知识技能培训。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提高农技队伍培训工作力度,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充电,使县、镇、村三级农技人员技能水平获得提升,知识更新速度加快,更能适应当前农业发展对农技推广人才一专多能的需求。
四、完善为农服务方式。在做好农技服务工作的同时,我们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业三新技术的推广与普及工作。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骨干龙头企业参与为农服务工作中去,加快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发挥其促进农技推广的积极作用,全力推进粮食作物全托管服务,大力开展小麦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商品化集中育供秧。家庭农场加快发展,全县建设401家家庭农场,并积极开展创建省、市、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工作。发挥项目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借助高产创建项目、农业三新工程项目、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与改革补助项目等农业项目的开展,在全县选取好的试验示范点进行重点建设,作为示范观摩的平台,开展农业新模式、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借助农业科技入户项目的开展,选拔科技指导员200多人、科技示范户3400多户,进行一对一的上门指导和全程跟踪服务,解决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2014年以来,县财政共安排7000多万元用于加强我县基层为农服务体系的建设。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近2000万元用于各区镇水利站、驻镇兽医站人员经费的保障;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600万元用于农业、水利、农机、气象等基层为农服务体系的建设,如区镇合作社机库建设和村农机大户建设以及雅周现代农业园区、大公万亩农业生态园农机服务中心建设和农业机械购置,充分发挥两个中心的示范引领、服务辐射作用。县财政局会同县农口部门积极向上争取用于农机、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和水利科技项目以及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方面的资金2000多万元。
提案号:020 提案人: 陈 琳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广新局局长
主办单位:人社局
提案内容摘要: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
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是各级党委、政府努力实现的奋斗目标。“以人为本”应当主要是以创造社会财富的劳动者为“本”,这是“以人为本”的主体。政府应作出努力,使劳动者在《劳动法》和各种劳动行政法规的保护下,能够安全、卫生、文明、体面地劳动,并享受着应得的各种社会保障。据了解,我县在实施《劳动法》及其他劳动法规中,有些企业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尤其在建筑装潢、餐饮娱乐、服装加工等行业中,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主要表现在:
1、用人单位用工手续不规范,不与受雇人签订劳动合同。有的即使签订了劳动合同,也存在着内容不规范、时间短、不认真履行的情况。有的企业在招工时采用歧视性手段,如扣压受雇人员身份证或其他资格证书、强行收取押金等。
2、经常超时加班且不给工人补休、不给加班费的现象存在于某些企业,尤其是非公有制中小型企业。企业为了获得利益最大化,经常迫使工人加班加点,这就造成了这样一种现象:一方面是大批工人失业,一方面相当多的企业又在加班加点,经常加班加点的情况表明,这些企业是缺少劳动力的。
3、企业工人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尚未形成。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没有得到全面执行,工资支付没有统一规定,也缺乏刚性措施,致使拖欠工人工资现象时有发生。
4、企业不给工人办理各种规定的社会保险,造成保险覆盖面窄。尤其是养老保险、工伤、医疗保险欠缴保费现象严重,个人账户空头规模越来越大,使工人无法享受到正常的社会保障。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劳动法》和涉及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政策,使《劳动法》家喻户晓,成为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有力武器。
2、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执法力度,加强劳动保障执法人员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配足监察专用车辆和办案设备。
3、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依法查处拖欠工资,不参加社会保险或欠缴工人的社会保险章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4、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劳动法》规定的每天8小时工作制,控制或限制加班量(如真需要加班,也应到劳动监察部门备案),以增加就业率,减轻政府和社会负担,保障劳动者的利益。
5、政府应正确理解对待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经济的关系。目前,企业存在的拖欠工资,超时加班,欠缴社会保险费等现象都是违法行为,对这些行为政府部门应有监管的义务。
县人社局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020号提案的答复
陈琳委员:
近年来,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通过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举报专查和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和查纠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11年至今主动监察用人单位2804户,新增参保人数3777人,补订劳动合同14830份,立案535件,行政处罚182件。经过努力,虽然我县企业在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方面的情况正在逐步改善,但依然存在一些企业不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依法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随意超时加班且不给工人补休、不支付加班费和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等问题。之所以存在上述现象,主要有以下原因:
1、部分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意识淡薄,为片面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降低用工成本,通过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不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来达到个人目的。
2、部分行业(主要是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加工制造等)因人员流动性较大,且招用劳动者多为农村劳动力或季节性、临时性岗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关系处于短期行为状态。加之部分劳动者只注重眼前利益,对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问题认识不足,导致这部分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和社会保险参保率普遍不高。
3、劳动监察机构面临监察力量不足、人少案多、执法措施不过硬等诸多问题,对部分用人单位存在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有效查纠。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您的建议,力争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一、拓宽宣传渠道,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法、守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强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深入基层、深入企业,继续利用好电台、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平台扩大宣传活动,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到每一个企业,宣传到千家万户,从而使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真正懂法、知法,并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从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二、坚持依法行政,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开展以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征缴、工资支付等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对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超时加班、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拖欠和克扣工资以及违反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规定等方面问题,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三、及时高效处理职工举报、投诉案件。对职工和群众举报、投诉的案件,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受理,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对执法监察过程中发现的劳资双方矛盾隐患,主动早介入,早妥善处理,及时化解矛盾,避免双方矛盾事态的恶化和扩大,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社会稳定和劳动关系的和谐。
四、以执法能力建设为抓手,切实打造作风优良的执法队伍。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以深入开展“三项规范”教育为契机,将抓好执法业务、职业道德、廉政纪律落实到工作中。进一步细化和量化窗口建设标准,规范和优化服务流程,积极推行“一站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等便民措施,促进队伍作风明显改善;以省联动举报投诉平台为载体,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规程和窗口服务规范,促进服务质量的明显提升。
提案号:021 提案人:任 镇 县科技局副局长
主办单位:城管局
提案内容摘要:
关于推行我县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建议
垃圾分类是循环利用社会物质资源、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现实要求。垃圾分类就是在源头将垃圾分类投放,并通过分类的清运和回收使之重新变成资源。可以从源头上减少垃圾的数量,大量可回收的物品可以利用,符合发展低碳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精神。虽然我县在县城不少地方垃圾箱投放上已明确了可回收和不可不可回收,但是广大居民在日常投放过程中却没有注意,为此建议:
1、确立合适的垃圾分类方式。要依“法”办事必须先要有“法”可依,应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垃圾分类标准和方法。如有的地方将垃圾简化为餐厨与生活垃圾两类,方便居民投放。或分为有害垃圾、玻璃、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并在垃圾桶上明确标记。应确立合适的垃圾分类方式,既不会让居民觉得过于繁琐产生抵触情绪,又要便于掌握和实际操作。
2、加强引导和宣传力度。既要增强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又要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大部分居民的环境意识普遍淡薄,尤其需要对垃圾分类的意义进行宣传,让人们都自觉投入到其中。可以通过发放公益宣传材料、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对垃圾分类知识进行宣传,特别要做好垃圾清洁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以免出现分类后又被混装的情况。
3、增加试点范围,将学校、餐饮业等纳入到试点范围中。在学校进行试点,将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纳入到素质教育体系,既有利于集中的宣传教育,更能通过“小手牵大手”带动每一个家庭提高环保意识、推动垃圾分类减排的初衷。而餐饮业产生的食品垃圾在所有垃圾中占很大的一部分,食品垃圾不仅量多,更重要的是含水量大、易腐烂发臭和传播病菌,能够先在试点中将餐厨垃圾从混合垃圾中分离出来并单独进行处理,对垃圾分类处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4、合理配置收集运输设施。一方面要做到分类收集设施完备,在公共场所、居民小区设置足够的分类回收垃圾箱,垃圾箱注明分类原则,让居民容易理解和配合执行。大件旧货如一些电器、家具以及电池等有毒垃圾也要设立专门的收集点。另一方面要做到布局合理,日常垃圾方便扔到垃圾箱,其他一些专门的收集点也要方便到达,否则在没有强制要求的情况下很难让人去专门去寻找,这方面可以和一些专业商店合作进行。
5、建立制度化的长效机制,激励居民参与。以社区等为单位设置旧物交换信息中心,为一些旧货提供交换或交易的平台,变废为宝;对垃圾回收进行奖励,如将可回收垃圾送到垃圾分类站就可领取垃圾分类袋、日用品等,或者玻璃可以换啤酒、塑料可以换塑料制品、废旧电池可以换新电池等。试点后政府可以通过一些地方性政策规章、实施细则,对国家已有的法律法规在具体的可操作性上进行补充,形成制度化的长效机制。
县城管局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021号提案的答复
任镇委员:
您所提到的“关于加快县城垃圾分类”的建议我处已收悉。近年来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积极探索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新途径,实现垃圾综合利用。我局环卫处根据省、市、县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城区垃圾袋装化分类收集逐步推行系列的有效探索,在城区人民路、中坝路、宁海路、江海路等6条主干道两侧取消垃圾桶,完善、新设分类收集果皮箱,引导、方便市民的袋装化、分类投放,对沿街商家、居民垃圾,全部实行定时、定点、上门收集。在城区的后街里巷、部分次干道逐步撤消垃圾池(房)设置垃圾桶,引导垃圾袋装、分类投放习性的养成。到目前为止,共取消垃圾池100多处。
2014年为强化垃圾袋装化分类收集宣传工作,通过上门宣传、发放提示函等形式,共发放提示函5000多份。与城区学校联系,在海中、城西、实小等校园内外设置分类果皮箱,通过学校的示范、引导,促进学生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从我做起”的宣传活动。并通过道路两侧公共墙体宣传、开展环卫进社区校园活动、环卫志愿者、走进电台等活动激励居民参与。
目前海安城区已实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医疗垃圾、餐厨泔水的分类收集,建筑垃圾实行卫生填埋,生活垃圾采取无害化焚烧处理,医疗垃圾、泔水由有资质的公司统一收集处理。针对饭店的餐厨垃圾,我局环卫处积极选址建设餐厨垃圾处置中心,已完成前期的调研工作,现按计划采取ppp模式,正在挂网招标。下一步我们将就可回收垃圾的分类处理与回收引入市场机制进行积极有益的试点与探索,推进垃圾减量化焚烧、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感谢您对我局环卫工作的支持。
提案号:033 提案人:徐永宏 江苏升辉装备集团公司董事长
主办单位:发改委
提案内容摘要:
规范民间金融市场秩序 促进经济稳定发展
受经济形势影响,中小企业因融资渠道狭窄、银行贷款困难等原因导致资金需求无法满足,同时,大量缺少合理投资渠道的民间闲散资金四处游离,上述因素叠加导致民间借贷活动十分活跃,且高利贷化倾向愈演愈烈,引发了诸多纠纷,产生了一系列社会问题。
一、民间借贷纠纷高发原因
1、中小企业融资难、成本高。融资难是历来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难题,而今年比以往更为严重。由于中小企业大多缺乏可供抵押的资产,银行出于自身利益和金融资产安全考虑,对中小企业惜贷、压贷。由于银行支持力度不够,中小企业被迫转向利率更高的民间借贷市场,个人及企业的经营活动在过高的融资成本,特别是高利贷面前,不堪重负,极易导致资金链断裂。
2、民间资本投资渠道狭。由于传统产业收益率低,民间资本急切寻求新的投资渠道。但遗憾的是,目前诸多领域没有对民营经济开放,一方面大型国企获取高额的垄断利润,另一方面民营企业在有限的空间里过度竞争,举步维艰。于是,大量民间资金投向民间借贷领域,大量资本沉淀其中,民间借贷资本膨胀过度,引发种种问题。
3、楼市虚拟经济的反噬作用。多年来,我国实体经济产能过剩,平均利润率一直处于下降趋势。而以楼市为核心的虚拟经济多年来却处于快速上升阶段,获利极其丰厚。办实业不如炒房,在前几年是一个显见的事实。许多企业和个人集资开发房地产或将巨额资金用于炒房,不仅将自有资金倾囊而出,有的甚至大肆高息举债。近两年房地产市场受宏观调控影响,价格明显下降,成交量大幅下滑,导致部分过度投机的企业和个人的资金链断裂。
二、对监管和规范民间借贷的思考和建议
1、建立民间借贷风险提示预警机制。建议金融监管部门要经常向社会大众提示民间借贷市场的风险,提醒广大群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杜绝赌博式的致富心理。切实担负起金融监管职责,加强对民间借贷发展态势的监测,及时提出防范金融风险的建议。
2、建设长效机制,促进民间借贷健康发展。(1)拓展投资融资渠道。建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从实际出发,为民间投资开辟更多的出处;鼓励和支持小额贷款公司规范运行,通过成立更多的高质量的小额贷款公司,或借鉴外地经验,设立“民资服务中心”或 “民资管理中心”的做法,使民间借贷从“地下”、“非法”状态走向阳光化、合法化;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信用担保公司,完善信用担保公司的风险补偿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等。总之,要通过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丰富金融产品,拓宽投融资渠道,将民间资本的洪流引向正确的方向、找准出口。同时,也要重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银行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推进小额信用贷款的发展,扩大有效抵押物的范围。(2)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民间金融市场的监管,促进民间借贷规范化建设。一是要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法,建立民间借贷平台服务机构,将民间借贷纳入监管范围,推动引导民间资本走阳光化的发展道路。二是规范民间借贷合同。建议由有关部门制定民间借贷合同示范文本,供借贷双方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时参照使用。三是严格审查担保公司等融资中介机构的设立,对其组成人员、资金来源、经营范围等进行全面规范,符合条件的,允许其合法经营,违法经营的,依法查处。四是加大对民间借贷行为的监管力度。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民间借贷的资金投向、借款方式、利率浮动范围、风险防范措施的实时监控,引导民间资金的健康发展,对违规操作、违法经营、涉嫌犯罪的行为,应坚决予以清理、取缔。
县发改委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33号提案的答复
徐永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民间金融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改革开放以来,民间金融成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民营经济快速发展,也给民间金融行业带来了利润,但同时也为县域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埋下了的隐患。为进一步引导和规范民间金融健康发展,优化全县金融生态环境,今后一段时期我县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金融投资风险教育。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各界金融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醒广大城乡居民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自觉远离非法金融行为。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宣传,促使金融投资者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加强金融投资风险教育,深入剖析投资者风险案例,及时进行风险提示,促使其端正心态,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
二、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金融。完善民间资本流动渠道,规范民间借贷关系,激活民间金融市场。规范制度,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支持我县现有小贷公司拓展业务,对海安金融市场发挥拾遗补缺作用。鼓励优秀小贷公司拓展中间业务,利用互联网平台为企业融资。积极引导小贷公司增资扩股,吸引民营资本在空白区镇设立公司,力争三年内实现乡镇全覆盖。鼓励民营资本入股担保公司,今年我县将通过多种渠道,力争县担保公司注册资本达到4亿元以上,增强担保实力,拓展担保业务,服务实体经济。
三、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积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改进合作方式,推进银企合作向纵深发展。支持银行业机构开展金融创新,积极探索贷款担保和授信方式,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努力解决中小企业抵押难、贷款难。支持担保机构加强与银行业务合作,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积极争取探索民间借贷服务中心试点。加快推进企业上市融资,支持企业开展短期融资券、集合票据等债券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四、强化金融市场风险监测。加强金融风险防控,切实加强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和典当行等机构的全面监测和有效监管。在化解民营企业债务风险方面,从源头上防范多头授信和过度授信风险。对已出现的企业风险进行分类处置,研究破解企业互联互保风险的措施办法。在规范民间融资方面,按照“开正门、关后门、堵偏门”的目标,摸清底数,吃透情况,对合法的加以规范、保护。县公安部门依法严惩非法金融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围绕面临停产、破产、倒闭企业和民间借贷重点人员摸排金融犯罪情况,加大逃废债和非法金融行为的打击力度。
提案号:047 提案人: 薛海骏 县国税局局长、党组书记
主办单位:建管局
提案内容摘要:
抓住“营改增”机遇 助推我县建筑业持续发展
但凡改革,无不是机遇与挑战并存。虽然“营改增”对建筑行业带来较大的影响,但同时也是倒逼建筑企业优化管理、加快转型的一剂“猛药”。为此,建议
一、提前做好承接准备
积极开展政策学习研究。“营改增”试点前,建筑企业要通过多种渠道,组织企业各级财务人员、管理人员和物资采购人员等认真学习有关增值税的专业知识,加强对增值税基本原理、税率、纳税环节以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开具、取得、使用的认识,树立起在采购环节索要合法、有效的抵扣票据的意识,以便改革后在较短时间内熟悉相关操作,达到合法抵扣的“最大化”。
二、积极测算政策效应
“营改增”试点前,建筑企业特别是规模较大、项目分布区域较广的企业要开展积极调研和自行测算。同时要根据建筑业的经营特点,及时向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反映政策执行中可能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相关部门要认真调查,及时向上级反映,以便进一步完善建筑业“营改增”政策。
三、规范企业财务管理
当前建筑企业大多实施的是粗放式的财务管理方式,其财务管理水平大多达不到“营改增”要求,改革后企业财务部门面临工作量大幅增加和工作复杂程度提高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充分享受增值税抵扣政策,尽量减少因管理不严格、内控不健全等原因导致的税负增加现象。如:针对甲方供料,应与甲方进行协商,将材料抵扣税款在工程总造价中剔除;针对与其它企业共同参建某项目,应与建设方协商,各参建公司分别与材料供应商签订合同和开具发票;针对项目分布较广、发票收集不及时,应在各项目部或分公司专设发票管理人员,及时对发票收集、整理、审核和传递信息,以便在较短时间内进行认证、抵扣;针对挂靠单位和个人,应指派精通税收业务的财务人员加强指导等等。
四、加强企业资金管理
为应对可能出现的在某一时段内,由于企业未及时抵扣、工程款暂未收回等造成的资金压力,建议企业加强资金管理,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减少因同业担保等原因造成的资金损失风险,合理安排和调配资金,防止因资金链断裂引发的连锁反应。规模较大的建筑企业应努力进入上市轨道,进一步提高融资能力。
五、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一是加大设备投入。建筑企业应利用“营改增”的有利契机,加大对施工设备的投入,积极引入高科技含量的施工技术和施工设备。此举虽短时间内增加了企业成本,但从长远看,一方面可以增加抵扣,降低税负,另一方面可以减少人工成本,有效应对“民工荒”,同时还可以减少能耗、降低污染,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
二是延伸产业链。建筑企业应跳出传统的建筑施工领域,转而采取自主创办或与知名企业、院校合作的方式,建立包括材料供应、技术研发、建筑设计、房产开发销售等于一体的全产业链,不仅可以提高企业整体竞争能力和市场话语权,也可以有效提高企业利润率,分散经营风险。
三是调整企业结构。目前,由于建筑安装施工一般要有相应资质,建筑企业普遍存在挂靠、分包的现象,而挂靠的单位和个人财税知识有限,财务核算不规范,“营改增”后极易增加所承包项目或企业自身的税收负担和税收风险。建议被挂靠企业进一步加强对这部分单位和个人的指导和管理,或者对挂靠单位进行整合。
六、出台专项扶持政策
建筑业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应根据各自职责,出台专门的扶持政策,帮助企业有效应对“营改增”,促进我县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在税收负担方面。建议县财政部门参考对已实施“营改增”行业制定的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对实际税负增加的建筑企业给予全额或一定比例的财政返还或财政补贴。鉴于建筑业“营改增”税负可能增加较多的情况,建议采取月度结算的方式,以最大限度的防止企业出现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同时,降低对“营改增”后全县建筑企业的政府综合基金征收标准,以进一步减少企业资金压力。
二是在企业投入方面。建议县政府专门制订相应的鼓励措施,强化科技兴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对建筑企业建设研究院,引进科技含量高、利润空间大的新技术、新设备和高级技术人才给予用地等优惠条件和资金、住房等方面的奖励。
三是在企业发展方面。修订建筑业发展规划,启动建筑园区建设,制定专门的扶持政策,对照资质标准和条件,有计划、有梯次地引导和帮助符合条件的规模企业进入上市轨道;鼓励企业间的并购和重组行为,努力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行业品牌和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帮助企业从民用建筑施工向交通、水利、电力、城市基础设施等大型基础设施建筑领域和承揽海外业务发展;大力发展一批特色突出的中小型专业建筑企业,承接仿古园林、钢结构等专业工程,走小而精、小而特、小而优的发展之路;引导企业开展多元化经营,改变单一的建筑施工模式,逐步延伸产业链条,形成设计、施工、监理、开发等一体化经营模式。鼓励大企业跳出传统模式,实现跨行业发展。
四是在企业用工方面。加强建筑企业与中等专业学校的合作,专门开设建筑业岗位技术人才和特种作业人才的应届生班级和继续教育课程,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系统培养、培训,提高技术工人、专业人才占比;人力资源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对劳务市场的监管,有计划地赴西部劳动力较为丰富地区的专项招聘,积极吸引外地劳务用工。
五是在行业协会方面。充分发挥建筑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和沟通协调作用,积极举办和组织企业参加科技推广、经验交流、国际合作等活动,进一步扩大我县建筑业的市场影响力;积极开展企业调研、座谈活动,帮助企业反映诉求,主动参与相关政策的制定;制定相关的从业标准和诚信奖惩制度,规范行业从业行为,倡导诚信发展和公平竞争,尝试建立行业间的市场信息共享和互助合作机制,形成抱团发展的良好态势。
县建管局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47号提案的答复
薛海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抓住“营改增”机遇,助推我县建筑业持续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建筑业发展情况
建筑业是我县的支柱产业、富民产业、品牌产业和形象产业。近年来,我县建筑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实现 “十二五”千亿产业发展目标定位,突出“改革创新、培大扶强”两大主题,深化改革创新,奋力开拓市场,加快转型升级,建筑业继续保持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主要表现为:一是规模总量高位增长。2014年实现建筑业总产值1020亿元;施工面积13886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4970万平方米;入库地方税收10.4亿元,入库税金超千万元企业19家。苏中、华新、信拓、海洲4家进入南通市地方税收50强的企业行列。二是深化改革成效初显。按照现代企业运营要求,大力推进建筑业企业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制度创新。积极构建“管理服务型总公司—生产经营利润型子公司”的母子公司体系,培育出一大批产权明晰、管理精细、机制灵活的市场竞争主体。全县新增建筑企业子公司71家。三是市场规模持续扩张。建筑企业不断加快“走出去”步伐,巩固传统市场,开拓新兴市场,提高市场覆盖率和占有率。在全国形成超20亿市场14个。四是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大力扶持高资质企业做强做优,引导有实力的重点企业在突出主业、做好主业的同时,实现产业链纵向延伸和跨行业横向拓展。苏中集团控股收购了广西达科智能工程有限公司,苏中市政公司“立足安徽,走向全国”。科达建材“新三板”挂牌,实现了我县建筑企业“新三板”挂牌零的突破。五是品牌建设再创佳绩。全年获国家级优质工程奖7项,其中鲁班奖4项,参建国优工程1项,詹天佑奖2项。获全国“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16个。苏中集团荣获“南通市市长质量奖”。六是科技创新成果丰硕。广泛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深入推进产学研合作,达欣公司获批省级建筑业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全县建筑企业获国家级工法1项,国家级优秀QC成果66项。积极推进项目管理信息化,注重人才引进和培养,广泛开展校企合作等,为全县建筑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关于建筑业“营改增”的应对措施
建筑业“营改增”是国家十二五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其目的是进一步完善税制及按照国际通行做法避免重复征税,从而减轻企业税负。但按照目前“营改增”国家对建筑业确定的征收税率和计税方法,在现行大多数建筑业企业的传统管理方法和粗放管理水平情况下,负担加重是无疑的。如何适应“营改增”新形势,不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将“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化为建筑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一次契机,是广大建筑企业及建筑行业主管部门所应共同面对的话题。
1、认真做好政策落地的准备。首先是抓政策的宣传工作。近两年,我们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组织企业人员参加营改增相关政策学习培训,通过学习不少企业负责人及高管人员对营改增政策有了初步的了解,对政策实施对企业的发展可能带来的影响有了清醒的认识,思想上心理上对营改增政策实施有了一定的准备。其次是抓增值税专业知识培训。针对建筑企业广大财务人员对增值税业务接触不多的实际,近两年的会计继续教育中,我们有针对性的增加了增值税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的内容,增强企业财务人员对增值税原理、税率、纳税环节、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认识,为政策的实施提供知识上的储备。
2、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了对营改增政策的测算和呼吁工作。苏中集团、华新集团及部分一级企业参与了中国建设会计学会、江苏省建筑市场协会、省国税局等上级部门组织的测算工作,如实向上级部门反映了政策执行可能存在的矛盾和问题,部分意见和建议也得到了上级部门的采纳。
3、引导企业做好相关税务筹划工作。首先是强化税务发票的管理。在营业税下,以工程总造价为计税依据计征营业税,不存在税款抵扣问题,不少管理不规范,会计核算体系不健全的企业采购的材料、分包工程、租赁的机械设备和设施料不索取发票或没有正式的税务发票,管理人员票据意识十分淡漠。而增值税纳税环节下票据管理要求十分严格,如果还沿袭原来的做法,势必会造成税款无法抵扣,甚至可能触犯法律。这方面我们主要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企业人员索取正式发票的意识,同时要求企业落实专人负责发票管理,及时做好发票收集、整理、审核、传递等。其次是做好政策过渡时期的税务检查应对。
4、引导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合同管理方面要求企业完善合同约定,明确付款程序。在分包合同、材料采购合同等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对方承担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同时还要约定对方提供相应的付款申请、购销凭证、增值税发票后再行付款。分包单位管理方面要求企业加强对分支机构和项目集中管控,上收税务管理权限。对项目承包人和分公司及时进行培训,要求其注意收取并保存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管理方面重点是选择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的合作商。并且要了解其相应的扣减税率,以免无法抵扣企业增值税。
5、出台了相应扶持政策,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县目前出台的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政策文件主要有《关于进一步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政策意见》(海政办[2012]211号)、《县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海政发[2015]37号)。其中海政办[2012]211号文件的政策扶持措施有九项:鼓励创优夺杯、引导调整结构、开拓新兴市场、推动科技创新、激励争先进位、鼓励招才引智、加强文明施工、提升贡献份额、支持地方经济。海政发[2015]37号文件主要从加大财政金融支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提供用地相关支持、评选评优等方面明确配套政策支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