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号:078 提案人: 钱亚洲
主办单位:民政局 协办:组织部农办
关于加强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规范化的建议
由于新农村建设、房屋征收、拆旧挂钩、弃宅进城等工作推进,现在原有农村村民跨村、跨社区安置落户现象比较普遍,同时也助推形成了一批新型农村社区,仅城东镇就形成了12个共15000多户较大规模的新型农民集中居住区,这些居民怎么管、谁来管等问题不少部门和区镇均进行了积极探索,但新居民难以融入新社区管理问题、公共管理难以维持长效问题等,县委、县政府为此也专题出台了不少政策办法,但在基层实施过程中感觉政策层面还需进一步研究,执行方面还需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在以下几个方面的指导、支持。
1.相关部门要细化配套措施,形成权责相匹配的规范化服务机制,合理界定新居民应享受公共服务的隶属关系,如党组织关系、基层选举权、原村集体经济成员关系。
2.成立新社区之后,社区干部除从原村调配外,还要按一定比例进行补充,社区干部要列入基层村居干部序列,明确编制、统一给付报酬;要研究确定社区干部的事权(主要是从事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要建设一定规模的办公场所,保障必要的办公设施和办公经费。
3.要出台相关政策,鼓励社区发展一定的社会组织,实现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组织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对自治组织的建立要给予适当的补助、扶持。
县民政局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078号提案的答复
钱亚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规范化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民集中安置区,是近十年来我国推行农业项目开发和城镇化建设的产物。它的出现, 使原先零散居住的农户集中安置, 打破了农村原有自然村(组)的居住格局,有利于集约住宅用地,有利于方便居民生活,同时还利于推进村民自治,强化基层治理。但是,由于安置区居民来源具有复杂性,且安置农民千百年来养成的生活习惯一时难以改变,因此部分安置区存在着管理不畅,环境脏乱等问题。
为了解决农村集中安置区存在的诸多问题,海安县委、县政府自2014年下半年起,秉承“土地集约化,资产股份化,农村城市化,管理属地化”的宗旨,着力开展农村集中安置区的管理体制改革。其基本思路为:一是合理调整社区规划。凡新建安置小区居民达到2500户以上,设立新社区,建立社区党组织,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建立社区服务站,推动居民自治。不足2000户,则设立若干居民组,纳入居民村管理。二是配备社区服务管理人员。按每300户一名的比例,通过招考,配优配强社区工作人员;同时按50户一人的标准,配齐居民组长(网格员),完善社区管理体系。三是建立社区服务管理站。要求每个社区建有不少于540平米的公共服务中心,对居民服务需求实行一站式受理。四是分门别类,推动小区物业管理。目前,县民政局、县为民办已对海安镇、城东镇共31个集中安置区进行了调查摸底,划定了管理类型,初步确定了应配备社区管理人员职数,确保年底前可落实到位。随后我们将对全县各镇所有集中安置区进行完善。
提案号:137 提案人: 孙 力
主办单位:城管局 协办:高新区 开发区
关于加强城区环境长效管理的建议
我县城区环境通过近几年的大力整治、达标创建,市容市貌得到了较大的改善,但由于种种原因,还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比如在一些老旧小区毁绿种菜、破院开门现象普遍存在;高层住宅楼顶擅建阳光房行为屡有发生;部分路段商家出店经营、破坏门前绿化现象较为突出;少数建筑工地建筑垃圾乱堆乱放、车辆过处扬尘满天,这些不良行为、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着城市的形象。为实现县政府提出的打造美丽城市,建设大美海安的目标,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提出如下建议:
一、以创建省优秀管理城市为契机,针对影响、破坏城市环境的不良行为开展专项治理,通过行政、法律的手段责令相关人员对违规、违法行为限期纠正,以期在较短的时间内使城区环境得到提升。
二、加强城区环境日常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避免为创建而创建,事后违规现象继续滋生。
1、建立以社区为基点的覆盖城区的日常监督管理网络,明确其责任事项、责任人员,定期考核,推动全社会共同做好城区环境治理工作。
2、提高城管部门执法主动性,避免举报才查、不报不查,甚至报了也不查的现象;加大巡查力度,力求日常巡查范围更广、事项更细、次数更密,执法做到不畏困难、顶真碰硬、有错必纠;发挥环卫工人的作用,利用他们工作接触面广的优势,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查处。
3、多途径征求居民对城市环境管理的意见,探索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举措,比如在城区居民中聘请监督员、联络员,帮助宣传政策、发现问题、反馈问题;通过定期发放征求意见书,及时收集违规行为、案件,有针对性的及时查处。
我县城区环境通过近几年的大力整治、达标创建,市容市貌得到了较大的改善,但由于种种原因,还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比如在一些老旧小区毁绿种菜、破院开门现象普遍存在;高层住宅楼顶擅建阳光房行为屡有发生;部分路段商家出店经营、破坏门前绿化现象较为突出;少数建筑工地建筑垃圾乱堆乱放、车辆过处扬尘满天,这些不良行为、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着城市的形象。为实现县政府提出的打造美丽城市,建设大美海安的目标,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提出如下建议:
一、以创建省优秀管理城市为契机,针对影响、破坏城市环境的不良行为开展专项治理,通过行政、法律的手段责令相关人员对违规、违法行为限期纠正,以期在较短的时间内使城区环境得到提升。
二、加强城区环境日常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避免为创建而创建,事后违规现象继续滋生。
1、建立以社区为基点的覆盖城区的日常监督管理网络,明确其责任事项、责任人员,定期考核,推动全社会共同做好城区环境治理工作。
2、提高城管部门执法主动性,避免举报才查、不报不查,甚至报了也不查的现象;加大巡查力度,力求日常巡查范围更广、事项更细、次数更密,执法做到不畏困难、顶真碰硬、有错必纠;发挥环卫工人的作用,利用他们工作接触面广的优势,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查处。
3、多途径征求居民对城市环境管理的意见,探索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举措,比如在城区居民中聘请监督员、联络员,帮助宣传政策、发现问题、反馈问题;通过定期发放征求意见书,及时收集违规行为、案件,有针对性的及时查处。
县城管局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137号提案的答复
孙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环境长效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落实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提升城区环境质量
2015年是省政府确定的三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收官之年,我们将继续落实省“931”整治(以“九整治:整治城郊结合部、整治城中村、整治棚户区、整治老旧小区、整治背街小巷、整治城市河道环境、整治低洼易淹易涝片区、整治建设工地、整治农贸市场;三规范:规范占道经营、规范车辆停放、规范户外广告设置;一提升:提升城市长效管理水平”为主要内容开展的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212”整治(我县在省统一规定“931”整治项目基础上增加了“两整治:整治违法建设,整治再生资源回收点;一规范:规范洗车维修点;两完善:完善城市防洪体系,完善市政设施”项目)行动,有效改善市容面貌,实现城市环境整洁有序。通过发挥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作用,对城区违法建设、绿化缺失、户外广告、建筑工地等方面开展专项普查并进行案件交办治理,对违章搭建、占道经营、建筑工地等违规、违法行为采取行政、法律手段限期纠正。一是优化城区立面粉刷、清洗、出新、改善,加强占道经营管控,强化错时管理,提升市容品质。二是规范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行政许可行为,完成中坝南路店招店牌提档升级工作,及时拆除未经审批、不符许可要求的各类户外广告。三是加强建筑、拆迁工地源头管理,推进城区渣土实时动态管理,加大渣土违规处罚力度,对扬尘污染防控治理措施不到位等情况纳入渣土运输市场诚信档案,同时增加道路冲洗频率,努力减轻扬尘污染影响。四是围绕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目标,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力度。
二、巩固优秀示范荣誉创建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一)全面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
一方面与各市容环卫责任单位签订责任状,加大对市容环卫责任单位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履约率。另一方面,建立城市精细化长效管理网络体系,每月分别对两区的8个街道、32个社区进行考核,同时确定了县城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挂钩联系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区,认真做好单位庭院、市容环卫责任区的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并列入城市管理工作月度考核,考核结果予以公布,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环境卫生治理、保护的氛围。
(二)充分发挥数字城管平台作用
不断优化数字城管内部运作流程,提升数字城管运行效率,强化数字城管信息监督员在各自职责网络内巡查频率、效率,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及时派遣到各部门,形成快速处置、限时办结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处置及时、高效。同时,加大执法人员巡查力度,与“12319”热线市民投诉、举报相结合,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三)加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宣传力度
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最终落脚点在于提高人的文明水平,培养广大市民的交通意识、卫生意识、环保意识、法律意识、社会公德意识等城市意识。我们将继续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城管专刊,引导广大市民自觉参与进来。定期组织户外宣传活动,发放城市管理宣传手册,与广大市民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引导他们人人争当城市管理的监督员。
(四)深化城管进社区工作
对照《城管进街道、社区工作制度》、《城管联络员工作职责》及《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工作职责》,深化各项城管进社区工作,城管联络员对社区范围内环境卫生、违章建筑等进行日常巡查,实现管理网格化,按照流程接处案件、信访投诉。
(五)开展城管志愿者服务活动
每季度围绕一项主题开展城管志愿服务活动,弘扬志愿服务精神,让更多人参与到志愿服务中来,不断加强城管系统志愿者队伍建设,走志愿者服务阵地化、活动长效化、管理制度化的路线,引导社会公众支持、参与城管工作,感受城管服务理念,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定期征求市民意见及建议
通过开展“城管开放日”、“政风行风监督员现场观摩”等活动,广泛征求居民、监督员对城市管理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定期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重难点问题,将市民好的建议融合到城市管理工作实践中去,提高群众满意度。
提案号:166 提案人: 蔡红卫
主办单位:住建局
关于在县城区建设大型停车场的建议
近几年来,海安县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城市、交通发展进一步提速。近3年来全县机动车保有量迅猛增长,据统计,截止2014年年底,全县汽车保有量已突破10万辆。另据统计,2012年新增1.3万辆,2013年新增1.7万辆,2014年新增1.9万辆,2015年机动车增长量必将突破2万辆。随着我县城区商业的日趋繁荣,从苏南、浙江等经济相对发达城市的经验来看,在县城区建设大型停车场势在必行,亟待解决。本人建议:
1、由住建、规划部门全面做好停车场规划。
2、由住建部门尽快建设一些分散型停车场。主要在新文峰、中大街、恒天新世界、安达步行街、中医院、贵都广场、三十亩、新陵路建设一些规模适宜、分散的停车场。特别可以在宁海路西侧、江海路北侧拆迁后,在城区中心建设一处具有一定规模的停车场。
3、由住建部门建设一些大型停车场。在新华路规划建设一处大型停车场,解决海中、中大街停车问题;在海陵公园西规划建设一处停车场,解决人民医院、海陵公园、二幼等场所停车难题;在通榆路农贸市场附近建设大型停车场;在体育馆附近建设一坐大厅停车场。
县住建局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66号提案的答复
蔡红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县城区建设大型停车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机动车拥有量的增加,我县交通日趋繁忙,加之县城区停车场所的严重缺少,现有的停车场已远远不能满足需要,车辆在道路上停放的现象越来越多,车辆行驶、停放矛盾越来越突出。针对上述情况,住建、公安、城管等部门,将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努力化解停车难的矛盾。
一、关于停车场的规划
根据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为适应城市新的发展形势、配合县城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2012年我局牵头对《海安县城市综合交通规划》进行了修编,组织编制《海安县旧城区改造与更新控制性详细规划》、《海安县城停车场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海安县城停车场专项规划》中对我县城区的停车场建设提出了意见,我们将结合规划中的意见采取政府投资和市场化运作同步走的方式,加快我县城区停车场的建设步伐。县政府统筹安排,加大投入,根据规划布点有选择性的优先建设部分停车场地,缓解当前停车难的矛盾,同时进行市场化运作,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鼓励多元化投资建设管理停车场。
二、关于停车场的建设
针对城区停车难现状,在旧城区结合用地改造、外围地区结合用地开发,规划建设刚性路外公共停车泊位49处,提供泊位9590个,占路外公共停车泊位的50.8%,其余9280个路外公共停车泊位缺口纳入到弹性控制中,占总数的49.2%,结合具体地块的开发设计予以解决。近年来,我们在结合市政设施、绿化景观工程设施,建设了人民广场、人民路南侧停车场等社会公共停车场,今年,县委县政府将停车场建设列为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我局已规划设计了16个生态停车场,约2600多个停车泊位,包括:政府大楼北侧地上地下停车泊位600个,火车站前广场及地下停车场800个泊位,千禧大桥生态停车场130个泊位,船闸公园生态停车场16个泊位,曙光西路停车场地下、地下约316个泊位,人民医院立体停车场200个泊位,10个生态游园等200多个泊位等,目前部分工程已在建设之中。
在新小区规划建设过程中,按照规定上限标准配建停车设施,其中商业开发0.6车位/100平方米,居住小区1.0车位/100平方米,尽力缓解小汽车爆发式增长对停车需求的矛盾。老小区利用后街小巷改造工程,尽力创造条件腾挪空间增建公共停车场。
根据专项规划,我们配合公安、城管部门,结合旧城改造、小区建设及道路改扩建,在具备条件的道路、广场、公共区域均施划了公共停车位,去年以来新增了300多个停车位供居民停车。
在今后的停车场建设时,逐步引入立体停车设施,提高停车场的使用效率。
提案号:197 提案人: 景圣红 刘万春
主办单位:民政局
关心农村留守老人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医疗水平的不断改善,农村留守老人越来越多。据统计,全国留守老人已经突破一亿,而大部分在农村。在“家庭养老”的传统模式下,子女是农村老年人晚年生活的重要保障。然而,随着近些年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大量外流,家庭养老的基础受到了动摇,单一的“家庭养老”已不适应农村的变化,但新的养老模式还不健全,因此,政府和社会必须承担起应有的责任。
强化尊老、爱老、养老、敬老的宣传教育。在农村社会化养老机制尚未形成之前,传统式家庭化养老仍是农村养老的唯一形式。尊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要加强农村年轻人的孝道教育,对在敬老爱老等方面做得好的年轻人应予以弘扬表彰,对歧视、排斥老人等行为给予曝光。架起亲情时时沟通的桥梁,在外子女要经常与自己父母保持联系,按时给老人寄钱送物。家中大事多征求父母意见,即使没有事也要经常与老人通通话,加强彼此之间的沟通与联系。
为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为留守老人提供诸如理发、环境卫生清理、小型修缮、代取养老金等日常服务,可由民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组织牵头,尽可能在各区镇都成立一支常年服务的农村老年人志愿者服务队,以缓解留守老人存在的困难。
丰富农村留守老人的文化生活。要发挥农家书屋、村活动室、老年学校的作用,扶持民间艺术团队,定期开展活动,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
加强老年人临终关怀。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后,家庭规模的缩小,功能的弱化,老年人的照护尤其是临终关怀问题就突现了出来。老年人对临终关怀的需求更为普遍、更为迫切。发展老年人临终关怀事业,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是提高老年临终者生存质量,维护生命尊严。二是安抚家属子女,解决老人家庭照料困难。三是节省费用,减少医疗资源的浪费。四是转变观念,真正体现人道主义精神。
县民政局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197号提案的答复
刘万春、景圣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心农村留守老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关心农村留守老人的生活和精神世界,自2010年起,我县开始以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为平台,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按照市老龄办“健全网络、完善功能、加强服务、注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为老服务网络,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质量。
一是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全县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245家,实现了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全覆盖。每个居家养老服务站都对60周岁以上的农村留守老人的家庭、经济、生产生活、健康等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以空巢、高龄、特困、失能等为主的农村留守老人信息档案,并根据年龄、组别、家庭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等进行分门别类,实现动态化管理。
二是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站功能。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将其纳入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统一规划,统一改造,使每个站具备日间照料、健身康复、文化娱乐和精神关爱等基本服务功能。行动方便的留守老人可以到居家养老服务站参加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和服务。对于行动不便的困难留守老人,创新服务模式,鼓励邻里相助、结对帮扶等形式,实行“一助一”、“一助多”帮扶服务,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目前已有一千多名困难老人享受此项服务。
三是敬老爱老志愿服务深入开展。我县扎实推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以关爱留守老人、困难老人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已成常态。2012年以来,各类志愿者服务机构先后开展了一系列关爱老年人志愿者服务活动。到乡镇给老年人送大米,食用油和新鲜水果;安排医护人员给部分老年人义诊、体检;到老年人家中陪老人聊天、理发、包饺子;为老年人修收音机、个人电器小设备,为留守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心理抚慰和应急救助等服务;引导邻居主动关心留守老人的日常饮食起居等,让留守老人真正感受到社会的关怀和温暖。
四是丰富留守老人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开展老年人喜爱的文化娱乐和健身活动,充分展示老年人健康长寿、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组织优秀老年文艺节目及老年文艺团体送戏到农村社区和敬老院,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时,扩大了老年文化的社会影响力。
虽然近几年我县在关心留守老人的生活和精神世界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一些探索,但要真正破解留守老人面临的问题,需要政府、社会各界给予更多的关怀和支持。今后我们将不断探索留守老人养老服务新模式,加大对留守老人的关爱力度,在享受政府购买服务、入住养老机构、养老志愿服务、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等方面给予关心和支持,努力做到让留守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