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未立案建议目录(三)

【信息时间: 201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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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

冶  然

加大老年人养老服务工作的力度

062

陈井平

白甸医院由政府回购为公立卫生院,建立白甸镇卫生院,履行乡镇卫生院职能。

063

王一欣

关于尽快开通广场南路照明的建议

064

张  烈

关于解决永安南路体育中心周边居民出行难问题

065

吉  剑

关于规范我县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

066

张  烈

关于解决海安鸿亿混凝土有限公司实际困难问题

067

解  华

关于在高新区西园大道与花园路交叉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的提案

068

姚小平

完善县城公交,方便百姓出行

069

刘凤鸣

老龄群体养老提案

070

仲政凯

关于合理明确县城清运垃圾时间的建议

071

崔  丹

关于尽快拓宽曙光东二路的建议

072

李素琴

关于加强区镇路灯管护的建议

073

 石高祥

规划建设城市慢行系统十分迫切

074

樊海燕

关于首届男幼师毕业生的毕业去处建议

075

祝和娟

关于农民关心的土地确权问题

076

 杨  斌

 张永强

加快省海中校园内教工宿舍楼拆迁和东扩二期工程建设

077

夏野萍

关于加快邮政信报箱建设的建议

078

达  霖

关于在我县景区设立公共自行车服务点的建议

说明

经过提案委员会审查,主席会议通过,以上78条建议,按照《提案工作条例》要求,未被立案。有的因办理时间要求较高,会后即时转为社情民意;有的属于正常工作,不需公开办理;有的工作,政府已列入计划,正在有序推进,逐步落实;有的内容过于集中,进行了合并处理;还有些建议内容前次会议已提出,不宜再次交办;有的建议不是委员本人提出,已通过其它渠道转相关部门参考。请委员予以理解,并继续支持提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