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号:011号
提案人:陈 琳
关于推动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的建议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上提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之路,建设中国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文化建设和文化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南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落实“八项工程”、实现“八个领先”战略部署,其中一项是落实文化建设工程,实现文明城市建设全省领先。海安县委、县政府专题下发了《关于大力推进文化强县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实施文化产业壮大工程,把培育壮大文化企业作为发展文化产业的重中之重,以大企业支撑大产业,以大投入带动大发展。
文化产业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附加值高、易与新技术对接融合,经济拉动作用明显,是发展前景广阔的“朝阳产业”。文化产业正逐步成为推动文化发展繁荣的重要引擎和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但从总体上看,文化产业在我县发展中面临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有关文化产业的政策还不完善,推进文化产业大发展的激励机制缺乏。至今没有完整的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文化产业扶持优惠政策以及专项引导资金。现有的文化产业分别由文广、教育、科技、体育、旅游、出版等部门管理。文广新局的管辖范围仅是小文化而非大文化产业,并未涵盖文化产业的所有门类。二是产业结构不够合理,文化产业目前相对于其他行业来说仍显得总量较小。文化产品制造业的比重较大。现代新兴文化产业发展不够,文化产业市场化程度不高、规模小,整体上没有形成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的发展格局。全县1200家文化经营单位,产值尚未有1家达到亿元以上的单位,多数文化行业的产业链处于中低端,发展水平相对较低,企业规模小,融资能力有限,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企业做大做强,不能实现规模效益。三是文化产业人才稀少。尤其设计服务、动漫游戏等先进技术行业缺乏人才。而南通相关的人才培养机构也比较罕见。
我们要紧紧抓住“十二五”时期的发展机遇,从政策支撑、集群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为抓手,积极推动文化产业成为经济发展新的产业增长极。为此建议:
一、强化政策保障。目前海安已经形成了门类较为齐全的综合性文化产业体系,各类文化经营单位1200多家,资产总额20多亿元,从业人员14000多人,产业年增加值15亿元。“海安523文化产业主题公园”、慧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为全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为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政策环境,我县需进一步完善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财政、税收、技术创新、土地等方面的政策,为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提供保障引擎。在政府投入方面,要尽快出台文化产业专项发展引导资金。按照《南通市“落实文化建设工程”考核办法》,县级每年不少于300万元,并建立随财政收入增长而增长的机制。以此激励文化企业技术创新,研究开发文化新产品、新项目, 扶持小型文化企业逐步成长为规模企业,推进规模企业做大做强,使文化产业逐步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海安文化产业整体实力的提高和产业结构优化发展。在税收政策方面,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演艺业、艺术品业、工艺美术等行业反映出的税负较高问题,认真加以研究,逐步完善相应的税收政策。在技术创新方面,引导演艺、娱乐、艺术品、动漫、网络文化等行业开展“三网融合”技术应用,提高文化产业网络技术应用水平。加快演艺、娱乐、舞台装备等基础设施改造更新。在土地政策方面,要争取将文化产业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在国家土地政策的许可范围内,争取优先保证文化产业集聚发展用地。对民营机构投资兴办剧场等文化基础设施的,政府给予土地、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支持。
二、推动集群发展。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按照发展特色文化产业群的要求,重点培育壮大文化娱乐、文化产品经营、广播影视等产业。推动文化产业的区域化集聚,实现集群发展和产业规模效应的充分释放。做强青墩文化、523、慧源等知名品牌,扩大影响。引导发展丝绸创意、印刷出版、文化旅游等优势产业。建设若干个文化产业重点集聚区,形成一批集生产配送、创新培训、销售展示、旅游观光、文化传播于一体的新型文化产业基地和园区。支持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移动广播影视、数字多媒体广播、手机广播电视。大力培育和发展软件设计等产业,加强动漫游戏研发、制作、运营和衍生产品的开发。加大扶持力度,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联合或重组,壮大企业规模,着力培育一批有实力、有竞争力的骨干文化企业,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的提升。
三、培育文化人才。培养和造就一大批高素质文化人才是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可靠保证。目前,由于待遇较低等客观原因,县级文化发展人才匮乏,尤其缺乏善于市场运作的文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创新思维的文化创意人才、熟悉金融市场的文化产业资本运营人才队伍。要加大激励,制定出台文化广电精品生产激励政策,设立“青墩文化艺术奖励基金”, 集中优秀人才和财力物力,突出重点,努力创造一批具有较大影响、深受群众喜爱的文化精品力作,提升海安文化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上级相关部门要重视抓好经常性教育培训,通过理论培训与实践挂职锻炼、“送出去”与“请进来”、短期培训与学历教育、实地考察与课堂教学相结合以及以会代训、跟班陪练等多种形式,全面帮助基层提高文化人才队伍能力水平。要大力加强乡镇(街道)宣传干部、基层文化队伍特别是农村(社区)文化队伍的建设。各乡镇(街道)在编制内配备素质好、能力强的专职文化干部并落实相应待遇,同时配备至少一名专职工作人员;每个行政村、社区要确定一名文化员,逐步建立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村落、社区文化员队伍。
提案号:026号
提案人:唐忠年
做大做强海安担保业
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这几年海安县相继成立了海安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海安县海陵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海安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和泓润达担保有限公司,四家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达到70800万元。担保业务逐年上升,累计为400多家企业提供担保贷款30多亿元,有效地解决了全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难问题。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在应对金融危机,全力支持中小企业渡难关、保增长、促发展的工作中,打破传统担保模式,开拓担保新产品,想方设法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贷款,对缓解我县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力支持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但公司在业务拓展中,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受注册资本的限制,不能满足企业担保需求,二是大部分企业认可的抵押资产不足,担保融资难。为促进担保公司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建议:一是增资扩股,增加财政投入,提高单笔担保金额,满足企业大额融资需求,将担保公司增资扩股作为做大做强担保业务的重点工作来抓。二是根据近期经济形势和大部分企业抵押资产严重不足的实际情况,担保公司要解放思想,采取较为灵活的方式,创新反担保举措,想方设法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如对信用好、效益好、项目好、有一定规模的黄金客户,不需要抵押资产,提供信用担保;三是扩大担保范围,不仅担保二产规模以上的企业,未达规模的小企业也要介入,更要进入一产、三产企业,尤其对涉农企业,特别是种养加深度结合的企业给予支持;四是在资信良好、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前提下,放大抵押资产比率,使企业有限的抵押资产发挥更大的融资作用;对所抵押的土地、房屋和设备资产,不要求评估,由双方协商定值,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提案号:045号
提案人:华志刚
关于加快全县物流业发展的建议
近年来,我县主动实施战略调整,着力发展现代物流业,通过定发展规划、强配套设施、引投资项目、抓组织推进,“枢纽海安,物流天下”的口号越来越响,目标越来越明,效果越来越好,只要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海安必将成为一个重要的区域物流节点城市。在调研中,一些物流企业和物流园区反映了发展中遇到的部分情况,为此建议:一是要适当降低税费标准。部分物流企业反映,海安的综合税赋水平在5.5%之间,苏南在4%左右,企业自然优先选择落户苏南。个别企业介绍,在张家港市,企业无论大小,都有一定比例的地方留成部分返还,大企业返还的比例更高。在海安,物流企业需要达到一定规模才能享受税收返还。为此建议政府出台更有力的优惠措施,吸引企业落户,减轻企业负担。二是要扩大仓储业务范围。部分物流园区反映,海安的很多制造业企业还是习惯于自己建造仓储设施,一些物流园区的仓储设施利用率不高,不利于仓储业务的发展。为此建议政府要引导制造业企业少建或不建仓库,将企业的原料或成品存放在专业物流企业的仓储设施中,同时争取银行支持使其成为指定质押仓库,一方面可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同时也提高了制造业企业的土地利用率。三是要强化行业人才培养。部分物流园区反映,现在物流业专业人才比较稀缺,特别是现代物流是信息化、自动化的综合体系,需要的人才是复合型人才。为此建议政府组织企业到办有物流专业的学校举办招聘活动,并与相关学校签订“订单式”培训合同。四是要加快原有物流企业“退城进园”。部分物流企业反映,随着城市化的推进,企业原有的经营场所受到限制,面临拆迁安置难题。为此建议政府对从城区中退出的物流企业实行扶持政策,引导这部分物流企业入驻专业物流园区。同时加强统筹引导,通过吸引外资、直接投资或收购兼并,对现有货运企业进行整合,实现传统货运业向现代物流业转型。五是要建立物流业公共服务平台。部分物流企业反映,目前市场竞争激烈,企业存在信息不畅,在接单上存在一定障碍,而且信息平台的建立耗资巨大。苏中医药物流中心投资建立的一套信息系统投资达几百万元。为此建议由政府牵头,建立物流业公共信息平台,为企业提供更多的供求信息。
提案号:049号
提案人:陈锦璜
关于高度重视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的建议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我县城镇社区数量逐年增加,社区规模不断扩大,城镇居民对社区的服务需求也不断提高。建设一个服务功能完善、配套设施齐全、能够为城镇居民提供生产生活“一站式”服务的社区服务中心,成为当前建设文明和谐社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上级关于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的有关要求
2000年11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要求大力推进社区各项建设;2005年6月,民政部等十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组织的工作用房、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2007年8月,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社区服务促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2011年6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乡社区建设的意见》。各级党委政府均作出明确规定,要求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最低不少于40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社区服务中心。去年全省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建立社区“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管理服务体制,其中的“一站”即为社区服务站,要求每个社区建立专门为群众提供各项需求的服务平台。
二、我县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强城镇建设,加快城市化进程,全县城镇社区和居委会已经发展到25个,整体面貌有了较大改观,比如:海安镇镇南社区建立了1500平方米的服务中心,西园社区建立了1020.6平方米的服务中心,配套服务比较完善。但全县总体来看仍比较落后,普遍存在建设面积小、配置设施少、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从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面积来看,50㎡以下的8个,50-100㎡的4个,100-200㎡的5个,200-400㎡的1个,400㎡以上的6个,另有1个社区正在拆迁。对照省市最低不少于400㎡的标准,我县还有18个社区不达标,占比72%。从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的产权归属来看,全县只有6个社区是集体资产,其他19个社区全是租用房,有的租借政府、街道房屋,有的租赁物业、业主房屋,还有的至今租赁小区车棚,每年租金少则3-4千元,多则3-4万元,如果按照不少于400㎡的标准租赁房屋,年租金要5万元以上,经费难以保障。
在调研中也了解到,大多数不达标社区都有新建、扩建办公用房的计划,但是迫于诸多原因,一直没有到位。一是城市用地较为紧张,在改造建设中难以统筹规划公共服务用地,致使社区“无地自容”;二是房产开发不够规范,不少开发商在小区建设中没有按照要求预留服务用房,有的开发商虽然预留服务用房,但是建成后没有交付使用;三是资金投入不足,社区没有收入来源,各项费用支出主要依靠街道支撑和镇财政拨付;四是重视程度不够,镇党委政府还没有足够重视社区服务用房的落实,县有关部门也还没有形成整体推进的合力。
三、有关建议意见
2011年,县委单书记在第三季度党代表约见日活动中,收集到了关于加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的建议,并作出批示,要求县住建局、民政局等部门尽快抓好落实,但目前还没有较大成效。今年,县委、县政府正在讨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城乡社区建设的意见》,拟按照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分别不低于450和400平方米的标准推进落实。
中央确定今年为基层组织建设年,要求以创先争优为动力,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各项工作。在基层组织建设年专题调研中,不少街道社区党组织书记对尽快落实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的呼声较高。现就抓好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提出如下建议:
1.整体规划要到位。用发展的眼光把社区活动场所建设放在城市建设的大局中来规划,按照社区建设标准合理设置活动场所规模和配套设施,科学规划社区活动场所。坚持同步规划、同步建设,防止出现城市改造结束,而社区活动场所无处立足的现象。
2.职责明确要到位。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建议建立“民政牵头、突出规划、乡镇主导、整体联动、政府督办”的工作机制,民政、住建、国土、财政等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各镇党委政府要主动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细化措施,落实责任,保证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尽快落实到位。
3.管理推进要到位。县住建部门要发挥自身职能,按照省《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制定刚性要求,严格规划审批项目。对即将开发或正在开发的小区,要求开发商按照规划标准建设服务用房,并于售房前交付使用。不按规划标准建设或擅自改变用房面积和用途的,坚决不予验收,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对已经开发但没有预留服务用房的,要求开发商通过调置、新建等方法进行增设。
4.配套资金要到位。建议镇财政加大对所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资金投入,县财政要列出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加大对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支持,推动全县25个社区都能建立为居民群众提供便捷服务的平台。
5.督查督办要到位。县委县政府要建立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建设监督推进机制,定期组织住建、民政、城管等部门对社区用房情况进行视察督查,并要求各小区的开发商共同参与,相互学习,相互比较,强化他们的责任意识,增强建设社区公共服务用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