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在县政协十三届一次全会召开之际,我们选择十二届四次会议期间部分质量较高的提案予以刊载,以供大家学习、思考和评议,扩大优秀提案的影响力,进一步发挥提案工作在推进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提案号:085号
提案人:赵武前
加强城镇管理 提升管理水平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新农村城镇建设的发展离不开城管行政执法的支撑和保障。作为乡镇一级城管队伍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履行城镇规划监察、市容环境卫生监察范围内的行政执法,但在乡镇城管行政执法实践中却时常来自主观、客观、内部、外部诸多不利因素的干扰。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小城镇建设速度的迅猛加快,对城镇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执法的力度也不断加大,执法难、难执法的现象也凸现出来,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对此,本人从城镇管理行政执法难的成因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并探索相应的对策。
一、城镇管理行政执法难的成因
1、违法违章建房现象多,规划监察执法难。城镇是村居民生产生活的聚集地,在经历了“50年代住草房,60年代盖瓦房,70年代加走廊,80年代建楼房,90年代住洋房”之后。由于没有整体规划,90年代的两个规划编制期间,村居民以沿河沿路,一字型,非字型线型布置,分布散杂在村庄周边,污染严重,集镇以低矮房屋为主,住房与副业用房混为一体,环境质量较差。随着小城镇的发展,特别是近几年镇区规模不断扩大,从农民联建公寓楼到房地产开发,城镇集聚规模越来越大,增强了城镇的辐射功能,村居民的人居环境不断改善。
2005年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实行城镇规划编制加快改善当前镇村空间分布小、散、乱的状况,村庄集镇建房必须严格执行“三个一律”,集中居住区规划确定前,一律暂停农民建房审批,各类项目建设需要拆迁安置的村民,一律安排到集中居住区进行统一建设。可受市场经济发展中不正常因素、传统观念以及不良社会风气的严重影响,特别是近年来村居民建房中不顾政策、法律、规划的要求,违法违章现象时有发生,屡禁不止,成为城镇管理工作中一个较棘手的问题。
(1)不办理建房手续,未批先建。主要表现在一些村居民不了解国家政策或者法制观念淡薄,如有的农户认为在自己原有的住宅区上建房,又不多占用土地,办不办手续无所谓。
(2)建房过程中批少建多,批小建大。在批准主房建完后再搭建辅房,如厨房、厕所以及猪舍、鸡舍等其他副业用房。
(3)老宅基地不及时开垦,建新不拆旧,一些异址建新房的农户,老房不拆。由于以上诸多原因,形成违法违章建房增多,客观上给城镇管理带来执法难的因素。
2、村居民法律法规意识淡薄,扰法造成行政执法难。一些群众对城管执法工作不理解、不配合,例如:在城镇范围内的宅前屋后乱搭乱建,城管人员到场制止时,少数老百姓谩骂城管人员,“碍你什么事,多管闲事”、“没有建到你公家的地皮上”等等。又如:城管对群众反应强烈的马路农贸市场进行取缔时,当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进行制止,责令搬迁到农贸市场内经营,往往一些围观群众出于同情弱者的简单心理,起哄,甚至指责城管队员欺负群众,在社会中造成对城管部门的不良影响,也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在社会上的形象。
3、法制建设不完善,管理缺位执法难。(1)由于我国法制不完善,国家缺乏对城镇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全国没有统一的城管执法的法典,加之县镇两级行政执法的指导衔接差,这就造成城镇管理者的管理困难。(2)新的《行政许可法》实施后,一些根本不具备条件的经营者,都申请到了工商部门营业执照等行政许可。个体工商业主进行棚外棚、披外披、店外店设摊现象严重,甚至占用人行道妨碍交通,影响镇容镇貌。(3)无照经营是目前下岗待业人员、镇郊农民和外地的无业人员为了生计,干起的小本生意,他们不愿意进入农贸市场场所,大多积习难改,缺乏合法经营的意识。(4)虽然经过“四五”普法,但都流于形式,应付检查走过场,法制宣传不到位,没有真正提高村居民法律意识,村居民的公共意识、卫生意识、文明意识不强。
4.城管建制不到位,人员不足执法难。现在乡镇城管队员性质大多数是编外人员,只有少数是建环中心事业人员。人员编制不到位,影响城管工作的开展。
二、缓解城镇管理执法难的对策
1、抓龙头,加强规划执法管理。坚持执行“一个法”,在具体的工作中,把贯彻《城乡规划法》和《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作为城建监察的依据,按照实现农村现代化、城乡一体化、乡村城市化的总体要求,完善小城镇建设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进一步确定规划编制方案,统筹安排各类公共设施的基础设施。积极推进规划全履盖、农民集中居住点、引导农民进城工作。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筹措资金、统一配套建设的“五统一”原则,实行农民集中区建设。同时,加大房地产开发建设,进一步提高城镇建设的品位。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即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制度,加强建设秩序管理,实行行政执法岗位巡查制,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整体联动、齐抓共管,及时查处违章行为。根据《城乡规划法》和《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对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未经批准建房的建设行为进行处罚,坚决查处,决不手软。震慑当事人,教育群众,提高广大群众对城镇管理的认识。
2、抓宣传,优化城管执法环境。城镇管理是一门新兴的学科,涉及到城镇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规范、执法规范、行政强制规范、执法规范等有待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过去居民中只知道偷、抢是违法犯罪行为,对城镇管理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甚至产生认识的错误和偏重。
(1)加大宣传。开展宣传教育,切实抓好普法到农户的群众性普法工作,努力提高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加强对各级干部的法律知识教育、学法、懂法、用法,提高法律意识。一是广播站自办节目开辟《加强城镇管理,建设美好家园》栏目,下设三个小栏目:大家谈,创建新闻、新闻聚焦,“大家谈”即让老百姓认识乱设摊、乱建房、乱张贴、乱堆乱放等行为是违法行为,从而更好地遵守有关城镇管理的法律法规。“创建新闻”是当广播站的专职记者深入到基层,及时采访报道新人新事。“新闻聚焦”则实行明查暗访,针对违章违法建房、乱设摊点、乱堆乱放等薄弱环节及时曝光。二是向全镇印发《创建公约》以此来规定他们的行为,知道做什么、怎么做、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三是由宣传部门、团委、妇联、教委牵头,开展加强城镇管理,创建美好家园系列活动,如知识竞赛,我为城镇管理做什么的征文活动等等,让更多的单位和居民理解和支持城镇管理工作,从而形成人民城镇人民管理的大局面。
(2)统一共识。加强城镇管理,创建文明城镇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搞好文明城镇的创建,不但可以增强城镇的功能,提高居民素质,优化生活环境,还可以推动经济可持续快速发展。因而加强城镇管理,创建文明城镇是为民办的一件好事、实事,是全镇的一件大事,迟办不如早办,晚办、不办就是损失,就是对人民不负责任,基于这样的认识,党委、政府要把加强城镇管理,创建文明卫生城镇列为全镇的大事之一,并通过广播、三级干部会,层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全镇形成一种共同参与创建,我为加强城镇管理出力的良好氛围。
(3)深化教育。利用各种机会,采取多种形式对全镇的党员、干部、群众经常性地进行爱国卫生教育,表扬一批顾全大局、甘于牺牲局部利益的单位和个人,通过耐心细致地做工作,使他们不理解到理解,进而积极支持,保证了城镇管理工作的顺利完成。
3、抓管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分建,七分管”,加强城镇管理,创建文明城镇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管理水平的高低和管理质量,我们要注重边创建边管理,做到创建上实,管理上硬。具体讲:(1)建立责任制。根据各单位、各个部门的特点,制定《加强城镇管理,整治城镇环境工作计划》进行分解,逐条逐项,落实到单位,明确责任人,并与各单位和村居民签订创建公约。(2)整体联动。加强城镇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的、持久的、综合的社会工程,光凭哪一个部门,哪一段时间搞突击是不能完成的,需要全社会广大干群的共同参与,因而我们要从部门入手、从行业入手、从单位入手,城乡联动,整体推进,全镇一盘棋,在推动全镇各行各业发展的同时,把创建工作贯穿于其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协调、及时解决,该完善的完善、该教育的教育,不等待、不推诿,如对小摊贩的管理,要规范他们的经营场所,对城镇的店外店、棚外棚、披外披进行拆除。(3)大事交办制。凡是大事、要事、难事要交给专人负责,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具体负责人挂帅,从而使工作完成的质量、进度得到提高和保证。(4)实行长效管理。实施督查、督办制度,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坚持常抓不懈,对城镇环境、道路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整治。(5)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城管队伍的建设,在乡镇可以按全镇总人口的万分之一配备城管队员,参照事业编制进行管理。县城市管理局要加强碉研,加大对乡镇城管队伍建设的管理。真正做到在县城横向到边,在乡镇纵向到底。
4、抓提升,营造和谐执法环境
要切实关注弱势群体、扶助弱势群众,以维护社会稳定、创造和谐社会,对确属弱势群体的积极扶持,采取帮助服务为主,管理为辅的办法,实行三类路管理模式。结合城镇工作实际,一类路,“严管路”,严禁店外经营,摆摊设点,管理上以“堵”为主,严格卡死。二类路,“控管路”,既疏又堵,统一规划,在适当地段规定。三类路,“疏管路”,按照规划,允许在规划地段设点经营。
5、抓学习,激发城管队伍活力
开展学习活动,组织城建监察人员参加《城乡规划法》、《建筑管理》、《法律》等文化学习,提高城建监察执法人员的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
加强城管执法人员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建设,教育广大执法人员培养树立清正廉洁、爱岗敬业、公正执法、恪尽职守的职业道德。
以激励增进和谐,健全民主管理和决策机制,为执法人员排忧解难,妥善解决执法人员的在医疗、人身意外保险、子女和家属上学就业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健全完善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用人机制和绩效考核、奖惩机制,让优秀的人才脱颖而成,激发城管队伍的活力,充分发挥城镇管理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和活力。
城镇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需要我们在执法实践中,勤于思考、敢于创新,在实践中思考、在思考中实践,切实解决一些难点和重点问题,为建设繁荣、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努力奋斗。
提案号:088号
提案人:孙 强
关于完善县城公交体系
提高运行效率的建议
近几年来,我县的交通事业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公路里程、等级水平不逊于全国任何发达地区。特别是前年起更新了城乡公交车,实行了城乡大循环,方便了城乡居民的出行,促进了城乡一体化。但是,随着县城的扩容,城乡公交大循环也带来了县城公交车次脱节、等车时间长的新问题。据相关当事人反映,目前在县城乘公交车,经常需要等待半小时以上。公交作为地方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产品,需要等候如此长的时间,已经失去了公交车应有的高效便捷功能。为此建议:.
1、相关管理机构应组织人员亲身体验,摸清县城主干道公交车的运行效率和乘客的合理需求。
2、 明确县城候车点公交车车次频率运行目标,围绕该目标,采取相应措施。
3、大循环要坚持,但大循环的路线应当进一步优化,同时大循环不能代替县城小循环。公交车作为普通老百姓首选的交通工具,加之县城集中了全县五分之一的人口和最多的外来人员,在核心区主干道需要安排城市独立的循环公交。
当前城市私家车呈爆发性增长的态势,汽车出行拥堵已经成为现代城市病和社会共性问题。海安县城在节假日和高峰期交通拥堵已经日渐严重。在此情况下,完善县城公交体系,提高运行效率尤为重要。
提案号:113号
提案人:臧正华
抓好交通管理 建设平安海安
“十一五” 期间,我县交通建设形势喜人,两条铁路(新长铁路、宁启铁路)、两条高速(沈海高速、江海高速)相继交汇海安,县城、村镇道路建设迅猛,路桥建设全省领先,受到省有关部门领导的赞扬和肯定。
然而,与发达交通基础设施不相协调的是,交通秩序是管理状况不尽如人意,交通事故居高不下,令人担忧:机动车辆不按交通规则行驶,违规停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占用非机动车道现象时有发生;出租车抢道行驶、随意停车载客下客、随意掉头拐弯随处可见;一些摩托车横冲直撞、高速飙车;电动车、三轮车和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占用机动车道,随意横穿公路,甚至逆向行驶;很多行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过马路不走斑马线、随意闯红灯的现象更是比比皆是,造成道路交通险象环生,事故频繁。
针对上述状况,本人就加强机动车管理、尤其是加强非机动车管理和行人交通安全意识教育,规范交通秩序、提高交通安全水平,减少交通事故提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宣传,抓好交通法规全员的教育和培训。交通事故之所以频繁发生,呈上升趋势,根本问题是公民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建议借鉴县总工会前几年组织全县职工安全电视培训的成功经验,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司法局、县劳动局、县教育局、县交通局、县总工会等部门紧密配合,以部门、乡镇、系统等为单位,分期分批层层举办交通安全法规培训,编印《道路交通法规及安全常识》,做到人手一册。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舆论阵地,加大宣传力度。同时,从孩子抓起,由教育局牵头,自幼儿园幼儿到小学、中学、直至高中、职中、电大均增设交通安全法规课程,并进而以此影响家长,在全县营造“我要交通安全,我懂交通安全,我会交通安全”的浓郁氛围,从根本上提高全县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是切实抓好非机动车的证照管理。我县机动车证照管理工作正规规范,但非机动车(电动车、自行车)证照管理形同虚设,非机动车一无牌照,二无险,给交通事故的处理带来了诸多弊端。当然,这里也还存在有待于国家相关部门立法实行规范管理的问题。我建议,由县公安局牵头,对全县所有电动车、自行车实行证照管理。凡未办理证照、未挂牌的非机动车一律禁止上路,对非机动车的违章行为可以采取先警告登记、警告达到一定次数后再进行处罚的办法。
三是切实抓好交通执法。县城上下班高峰的交通要道口、各幼儿园、中小学门前每天均有交警值班维持秩序,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深受广大群众的好评。但在平时时段,主要交通要道口的警力还是相对薄弱。建议学习南京“交通安全执法月”的经验,在全县开展“交通安全百日赛”活动,由县公安局牵头,各部门、各镇、各系统、各单位安排专人配合,加强交通执法,促进全县交通安全形势的好转。
四是切实抓好交通安全的达标考核。建议将交通安全达标纳入到全县创先争优活动年底考核,实施“一票否决权”。凡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所在部门、镇、系统、单位,均取消当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给予通报批评;凡发生一般交通事故的所在部门、镇、系统、单位,在年终考核时,给予扣分等适当处罚;对于安全宣传教育卓有成效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做到奖罚分明。通过党委政府重视、主管部门主抓、相关部门配合、全体公民参与的办法,从机制上保证我县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再上新的台阶。
提案号:132号
提案人:颜 荔
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几点建议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实行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一、现状
我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采取农户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方式,具体缴费标准2011年人均参保费用由原来的160元上调至200元,其中参保农民个人缴纳费用由原来的40元上调至60元,各级财政补助金额由120元上调至140元。参保人员可凭身份证或者就诊卡到县内定点医院就诊,门诊或住院结束时由电脑实时结报。报销标准仍然参照2008年的报销标准。
二、存在问题
1、农医办工作人员多为兼职人员,有的是借用医院工作人员,有的是借用其他站所人员,没有专职在编人员。借用人员经费大部分由所在单位支付,农医办只给予部分补助。
2、存在未参保人员假借参保人员名字报销医药费的情况。
3、补偿标准偏低。自2008年调整缴费标准和补偿标准之后,到2011年缴费标准在逐年上调,但是补偿标准除住院补助最高限额由6万元上调至8万元之外,其他补偿比例仍然参照的是2008年制定的标准,没有形成对应的上调机制。
4、缺乏大病医疗补助机制。现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大病补助只覆盖五保户和低保户,而不包括一般农村家庭,并且每年上报限额为5000元。一方面,普通农村家庭因成员患癌症治病花费十多万,却不能享受大病医疗补助,导致因病致贫;另一方面,对于享受大病医疗补助的五保户和低保户而言,首先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这些家庭可能本身就无力承担医疗费用,也就谈不上享受大病医疗补助,其次对于即使有钱去看大病的贫困家庭,享受5000元的大病医疗补助也同样无济于事。这就使得大病医疗补助体系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产生服务缺位而脱离建立该体系的初衷。
三、建议
1、政府要继续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落实人员经费,做到至少配备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和业务工作。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在审核时严格把关。对于未参保人员假借已参保人员名义报销医疗费的,经查实后要严肃处理,同时引导未参保人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适当提高补偿补助标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缴费标准在不断提高,与此同时,在补偿标准方面也应建立相应的增长机制,确保参保农民能够及时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
3、应扩大大病医疗补助范围及补助标准。建议将大病医疗补助范围覆盖到普通农民家庭,同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从而更有效的防止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
提案号:143号
提案人:陶昌银
关于改进城市环境质量
打造生态文明城区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海安经济的迅速发展,海安城市的现代化进程与目共睹,旧城区的改造,新小区的建设比翼齐飞,许多多年在外地工作的海安人和来海安投资的客商对海安日新月异的城市变化都赞叹不已。赞叹之余,人们对海安城市规划的缺憾深感忧虑,近两年社会舆论讨论最多的就是“海安化工园区”,政府已下决心不允许再有化工企业进入海安。
海安化工园区位于整个城区的正南方,稍有地理常识的人都知道,该化工区现在和将来对海安中心城区的环境影响,特别是黄海路、长江路又是居区小区的集中化(约10万多居民),老百姓对化工园区的影响反映十分强烈,政协委员中也有数人多次提出提案,环保局早就认为通过绿化可净化空气,但到目前为止没有一家企业能达到要求。如果说在各个厂区里植树距离太近,对空气净化没有作用,建议政府在奔沙河北河边划出20m宽的绿化带专用地,给各个企业植树,要比在厂区净化环境效果要好。但植树品种由专家指定。政府要落实相关部门认真进行督促管理,明确责任,列入2011年考核指标。责任部门对在规定时间内经整治没达到要求的企业或未整治的企业进行关停。切实把改进城市环境,打造生态文明城区,切实落实到行动中去,给海安居民营造出健康、洁净的生活环境!
提案号:162号
提案人:吴先明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推动海安现代化建设
我县是传统的农业大县。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英明领导和决策下,工业发展迅速,对我县小康建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卓越的贡献。我们认为,以发展工业为主的我县,实现现代化的途径固然离不开工业的持续、稳定、大力发展。但作为一个农业大县,实现现代化不能只靠工业,必须同时发展现代农业。发展现代农业大有可为,一定会推动海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工业、农业一起抓,可以优势互补,相辅相成,可以使我县现代化建设之路走得更宽更稳。
为此,我们认为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从而推动我县现代化建设。我们的建议如下:
一、要及早整体规划,建成现代农业框架。要充分发挥我县沿海、辐射上海的区位优势,挖掘内部潜力,利用外部关系,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综合性现代农业园区,最好能建立一个省级综合性现代农业园区。同时,在细化各镇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方向的基础上,有意识建成成片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
二、要注重科技支撑,提高农产品的含金量。要下大力气引进高科技农业企业;要与科研院所联合,建立农业新技术研发中心,积极推广新技术,新产品。要积极培养农村农业技术骨干,在他们的带领和指导下,每村形成主导产业,形成种养特色基地。
三、要抓好产销连接,确保现代农业“血脉相通”。要大力发展观光农业和农业生态旅游项目,吸引外地游客来我县旅游。要建立销售组织,让我县的农产品直接与超市、宾馆、企业、专卖店对接直销。政府可以出面建立全县的农产品配送中心。既让我县农产品外销渠道广,又推动我县物流业的发展。
提案号:174号
提案人:景圣红
关于推进我县网络文化行业自律
共同营造健康文明网络环境的建议
海安县位于国内经济文化活跃的长三角地区,互联网事业发展迅速,网络版块异常繁荣,近百万人口的一个县域,拥有网民数达30多万人,创办网络版块100多个。我县网络事业的快速发展,已经成为报纸、电视、广播之外的第四媒体,深深扎根于全县各个层面、各个行业,与人们的生产生活越来越密不可分,对我县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产生日益广泛的影响。我县网络版块的繁荣发展,究其原因,一是我县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利用互联网是成为人们的家常便饭;二是政治开明,广开言路,政府充分尊重普通百姓的话语权,平民百姓习惯在互联网上提出各种诉求;三是我县网络发展,已经形成了“网络版块搭台、网民积极参与、部门发言人反馈”的良性循环局面,普通群众参政议政热情高涨。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网络文化发展,敢有人先,勇于探索,努力使互联网成为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沿阵地、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效平台、促进人们精神生活健康发展的广阔空间。2008年上半年,我县以关注民意、掌握舆情、解决民生、应对突发性事件为出发点,在全国首创县级网络回贴员、网络发言人制度,全县各乡镇、各部门172名网络回贴员和网络发言人,针对网络诉求、结合自身职能,宣传政策、排疑解难,解决投诉问题900多件,对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发挥了积极作用。这一做法得到中纪委和省市领导及省内外多家高端媒体的高度关注。县委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网络文化发展,定期召开网民代表座谈会,倾向群众呼声,听取网民意见,充分体现了我县广开言路、集思广益的政治开明氛围。县政协在去年邀请6名社情民意信息员,并邀请4名网民列席政协会议。各部门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在网络上进行公示,听取广大网民意见,充分体现了尊重民意、集思广益的民主精神。
但是,我县网络文化发展水平并不平衡,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网民文化思想素质令人堪忧。网络的低门槛,让一些不良网络信息和不健康网络文化现象泛滥成灾,一些网民倍受迷乱网络文化的影响,意志消沉、精神颓废。同时,社会贫富加大、分配不公、社会公平受到挑战,社会上仇官、仇富、仇警等情绪日益显现,各种突发性事件不断发生,给社会稳定带来一定隐患。二是网络文化引导与网站监管难度颇大。少数网络版块管理者为了追求点击率,对媚俗、迷信、谩骂、抵毁等现象,放任自流、任其发展。在行业管理上,也缺乏一套健全的网络文化引导机制。这种机制涉及与电信业务、行业许可、公安等方面的内容,涉及跨行业跨部门,涉及相关部门都是在自己范围内开展工作,缺乏联动和牵头。三是网络信息泛滥、混乱,少数网民社会责任淡薄,参与者创新意识或缺。网络优秀文化边缘化,媚俗文化现象有所抬头,社会心理产生变化。一些突发事件发生后,人们习惯于从负面方向对事物的发展进行推测,有人借机夸大事实、以讹传讹,不利于事态的控制。网络文化产品的方便使用,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和践踏,一些参与者抄袭成灾,自身创新能力剥弱。根据以上这些状况,进一步推进我县网络文化行业自律,共同营造健康文明网络环境,已成当务之急。
一、直面网络时代,高度重视网络文化建设
我县纪检部门扎口管理部门网络发言人制度,对解决民生、掌握舆情发挥重要作用。但从行业管理角度,需要有一个组织对网络平台及参与个体进行行业自律,规范网络行为,倡导网络文明。我县文化艺术主管部门,可以针对我县网络文化发展的形势和要求,切实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唱响网上主旋律,积极创造网络文化发展新环境。通过行业管理,推进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坚持依法、科学、有效的原则来加强网络管理,加强网络文化队伍建设和加强对网络文化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大对网络文化的扶持力度,培育规模化、专业化程度高、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网络文化实体。设立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网络文化精品工程。组织开展优秀网络频道、网络专题、网络影响人物等年度评奖活动,向广大网民推荐有益于身心健康、弘扬民族文化、内容健康向上、制作精良的健康益智文化产品。
二、创办网络文化管理组织,促进海安网络事业健康发展
目前我县成立网络文化管理组织的条件已经成熟。我县领导高度关注、网民踊跃参与、网络发展繁荣,为成立我县网络文化管理组织提供了重要基础。设立网络文化管理组织,对于加强我县网络文化行业的联系和交流,推进网络文化行业自律,共同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具有重要作用。以大力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网络文化为己任,团结和动员广大网络文化行业单位,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用高品位、高格调的文化产品占领网络阵地,树立为网民服务的理念,应用新技术开拓新产品、新业务,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吸引网民、服务网民、赢得网民,努力打造与我县实际相符的网络文化软实力。以引导网络行业和网民社会加强自律为己任,将法律规范、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宣传互联网宣传管理的法律法规,形成守法光荣、依法办网的自觉意识;督促会员单位认真遵守协会自律公约,自觉抵制网上低俗之风,大力推进网络诚信道德建设,形成诚信为本、文明办网的良好风尚;积极培育和引导网民树立正确的网络观,共同营造健康向上、规范有序、安全诚信的网络空间。以加强沟通、完善服务为己任,架构起党委、政府和网络文化行业的联系桥梁和网络文化单位、从业人员之间的合作、交流平台,努力打造积极团结、共谋发展的网络文化行业良好形象。
三、网站经营管理者,勇于担当时代肩负的社会责任
网站是网络文化建设、运用、管理的主体。各网站要找准定位,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促进网络环境的和谐及网络文化的繁荣。一是主流新闻网站要主动承担主流媒体的社会责任,树立社会责任主体新形象。二是政府门户网站要认真履行信息公开、为基层、为企业、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的社会责任,以诚挚的服务赢得理解与支持。政府门户网站承载着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等重要功能,是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服务的重要平台,是公众获取政务信息、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渠道,因此要发挥自身职能,肩负宣传政策、信息公开的桥梁纽带作用。三是民间网站要切实担当起营造诚信环境、创造文明环境的社会责任,以诚信和品位赢得市场和网民。四是网络从业人员要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真正把互联网当作家园来建设,努力扮演好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设者、社会公正的维护者、社会责任的承担者的角色。
四、争做成熟网民,为构建和谐网络贡献力量
网络是一个开放、自由的平台,在这块广阔的天地里充分体现网民的自律程度与素质高低。通过网络文化行业管理组织的努力,积极营造健康、快乐的网络环境,培养理性思考、勇担责任的网民。事实证明,成熟与理性是每一位网民追求的高境界。一是要做呵护网络的网民。网络是虚拟世界,它赋予网民谈吐心声的权利,让政府让民众可以听到来自草根的呼声。网民在享受网络权利的同时,要履行好呵护网络的责任和义务,遵守已有的法律规定和道德规范,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二是要做言论负责的网民。虚拟世界虽然言论自由,但网民应该对自己的言论负完全的责任,做一个对自己言论负责任的成熟网民。三是做一个大度包容的网民。网民可以对政府的弊端针锋相对,也可以对贪官污吏毫不留情的揭露。但作为一个成熟的网民,应该认识到政府只能是“有限政府”,而不是“全能政府”,要以主人翁的态度和精神推动政府运行的高效、公平。四是做一个健康快乐的网民。保持一颗平常心,追求乐观向上的精神境界,争做成熟与理性的网民,共同推动网络健康发展,共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提案号:184号
提案人:许德所
关于对街头小吃摊及其从业者加强卫生监管的建议
在县城部分繁华地带、大部分居民小区及中小学校附近都存在不少饮食摊点。这些摊点在繁荣市场,方便生活,创造就业机会的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尤其是食品卫生现状堪忧,亟待加强管理。目前,街头小吃摊在食品卫生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许多从业者没有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不具有身体健康合格证。二是小吃摊经营加工的食品原料来源不明,质量和卫生存在隐患。三是小吃摊露天经营和加工,不符合食品加工的有关规定。这些问题的存在对市民身体健康带来极大的威胁,应该引起食品卫生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并积极采取得力措施加以解决。
鉴于以上情况,建议由卫生牵头,城管、工商等部门参加共同治理。1、建立小吃摊从业者体检制度。定期对从业者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者持证上岗。2、建立小吃摊进货登记制度。小吃摊上所有的原料要有正规供货单位的进货发票,要留存备查。3、建立小吃摊设施设备达标制度。小吃摊要具备和完善防尘、防蝇设施。4、建立小吃摊卫生公示制度。从业者要在小吃摊的醒目位置张贴个人身体健康合格证、进货单以备检查并接受消费者监督。5、监督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定期检查。
提案号:032号
提案人:徐 春
整合社会资源 发展养老事业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尤其是具有劳动能力的青壮年流动性大大增加,由于我国实行只生一个的计划生育政策已近三十年,因此,一大批身边无子女的空巢家庭便出现了,这些人生活困难,经济窘迫的是少数,大多数人是精神空虚,生活无人照顾,这是当今社会的一个现实。
我县民政系统在善老事业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并且是卓有成效的。县和镇办的养(敬)老院收养了一批衣食住行都有困难的老人,使他们找到了一个相对温暖的归宿,尤其是每逢佳节,社会各界对老人捐赠献爱心的生动场面令人十分高兴。更是应该提醒的是,他们只是老人中的一小部分,而更多的社会老人往往被人们忽视了,成为被遗忘的角落,因此,我建议县镇政府必需关注养老事业。
养老事业的发展,政府是不可能独家包办的,必须整合社会资源举办多体制的养老机构,可以是公办的,可以是民办公助的,也可以是民办的,同时在形式上也应该是不拘一格的,可以按社区(村)建立义工队,对空巢老人定期探访联系,提供一定的服务;也可以充分利用现代科技使孤独老人在受到困扰时能向有关方面提出呼援。特别是要加强舆论宣传,形成一个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把尊老敬老作为考核干部、讲评企业员工、推选五好家庭的重要内容,从而建成一个文明和谐的新海安。
提案号:218号
提案人:马小平
平等享有教育资源 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随着城市现代化进程,有着优厚经济收入的家庭不断进入县城,与之相应的优秀教育资源也陆续进入城区中小学校,也就是经济收入高的家庭子女不断享受较好的教育资源,而经济收入较低的家庭子女只能享受较低的教育。县教育行政部门近年尝试了在县城结合部实施与城区中小学教师互派制,促进了部分教育资源的合理流向。但最迫切需要的广大边远地区如雅周、南莫等教育资源的缺乏并没有得到真正体现,建议:
1、教育部门制订相关政策,对全县广大地区进行教育优质资源的广覆盖,使全县的学生得到均衡教育;
2、学生按照施教区就近入学,减少择校生;
3、优质教育资源要不断向农村中小学校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