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海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命决定

【信息时间: 2019-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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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海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人事任命决定

             (2019年3月1日市十四届政协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范建铭同志任市政协提案委主任,不再担任市政协文教卫体委主任职务;

黄玉斌同志任市政协经济科技和农业农村委主任,不再担任市政协经济科技委主任职务;

黄存书同志任市政协经济科技和农业农村委副主任,不再担任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副主任职务;

汪  宁同志任市政协教文卫体和文史委主任;

范应友同志任市政协环境资源和城乡建设委主任,不再担任市政协城乡建设社会法制委主任职务;

于清山同志任市政协社法民宗和港澳台侨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