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政协海安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信息时间: 2017-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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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4日县十三届政协二十三次常委会议通过)

 

   

    政协海安县十三届委员会二十三次常委会协商决定:政协海安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10日至14日召开。

           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听取和讨论中共海安县委领导同志讲话;听取和审议政协海安县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海安县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海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协商讨论《海安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选举政协海安县第十四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审议通过政协海安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