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委办、工作组、各位委员:
为推进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面回顾总结十三届以来县政协委员履行职责取得的成绩,展示政协委员立足本职岗位、履行委员职责、积极参政议政的风采,根据县政协工作计划安排,对全体政协委员履行职能情况进行述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述职考核对象
县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全体政协委员。
二、述职考核内容
1、十三届一次会议以来履行职能情况。即:参加政协会议、调研视察活动、撰写调研报告、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参加学习培训、为群众办实事等。
2、委员在本职岗位上发挥业务骨干作用,推动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3、完成县政协组织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
4、获得各种奖励、荣誉称号或受到何种处分情况。
5、委员开展联系群众活动的情况、人数及简要事例。
三、述职考核方法
由各工作组长、区镇政协工作牵头人提供一份《十三届一次会议以来政协工作总结》。委员个人填写一份《海安县政协委员履职情况考核评分表》,工作组、区镇组织一次政协委员述职会议,全体委员都要对本届以来履职情况进行述职发言。
1、委员述职以工作组、区镇为单位进行,各组组长、区镇政协工作牵头人负责组织实施,政协各联系委办积极协助开展工作。
2、全体委员要围绕“我是如何做一名合格的政协委员”为主题进行述职发言交流,按要求如实填报履职情况,并及时报送负责联系的政协各委办。
3、会议组织者要根据委员履职情况,提出具体建议和意见,政协各委办负责核实委员履职情况。
4、委员参加例会、调研视察活动、学习培训情况要与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的统计表情况进行核实;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情况以政协提案办理系统上发布数据为依据。
四、时间安排
述职考核分三个阶段进行:
1、10月20日至10月24日,为各工作组述职、委员述职准备阶段。
2、10月25日至11月25日,为组织委员述职考核阶段。
3、11月26日至11月30日,为考核情况统计汇总阶段。
五、几点要求
1、各委办、工作组、区镇政协工作牵头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客观公正地做好履职述职工作。
2、本次活动由政协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统一协调,各分管副主席、政协委室负责人要积极到会参加,及时掌握情况,保证活动效果,协助做好委员述职工作。
3、各位委员认真总结本届以来履行委员职责的情况、经验和体会,准备书面交流材料,因特殊情况在外的政协委员,请将表格发至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电子邮箱,表格请在政协海安县委员会网站下载。
4、活动结束后,由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进行汇总,适时向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和委员所在单位进行通报,并把这次委员履职述职情况作为宣传委员典型、评选优秀委员、对委员考察的重要依据。同时,各工作组、区镇按照委员总数10%的比例推荐2016年度优秀政协委员人选,11月25日前将委员名单报联系委办。
联系人:朱昌军 联系电话88838020 13773755848
电子邮箱:942704328@qq.com
附:《海安县政协委员履职情况考核评分表》
政协海安县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六年十月十二日
海安县政协委员履职情况考核评分表
(2016年度)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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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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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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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委员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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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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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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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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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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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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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到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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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到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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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评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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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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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加
会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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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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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委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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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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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25分,未经批准每少一次扣5分,经批准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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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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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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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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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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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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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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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加
活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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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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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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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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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25分,未经批准每少一次扣5分,经批准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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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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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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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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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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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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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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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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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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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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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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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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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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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完成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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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完成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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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评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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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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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言
献
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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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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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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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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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35分,多一件加2分,调研报告选入汇编的加3分,大会发言的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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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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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情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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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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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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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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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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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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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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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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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好事
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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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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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15份,每多办一件加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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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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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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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各级荣誉获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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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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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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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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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自
我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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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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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组组长
区镇牵头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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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牵头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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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考评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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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组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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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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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员的年度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2、总分在90分以上者可以参评优秀,80-89分为称职,60-79分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者为不称职;
3、年度未提交一件调研报告、提案或社情民意的统一为不称职;
4、参加政府会议,为列席政府常务会,由各组组长负责通知;
5、此考评结果作为宣传典型、评选优秀委员、推荐委员连任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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