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承办单位:
2016年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正有序推进,部分承办单位已完成办理面复工作,得到代表、委员的认可和好评。但网上巡查也发现,少数承办单位办理进度较为滞后。7月20日是今年建议提案办结的最后时限。为提高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质效,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按时保质落到实处,现就进一步做好今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全面按时完成办理工作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3月25日下发的《关于交办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县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任务的通知》要求,各承办单位应在7月20日前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全部办结、面复到位,同时主动提醒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网上办理系统对办理情况进行意见反馈。对逾期不能办结的,将在年终考核时扣减相应分数。
二、要认真总结办理工作
请主办建议、提案合计5件或主办、协办合计10件以上的承办单位,务必在建议、提案办理完毕后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8月1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县政协提案委。工作总结包括办理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举措,要总结出工作特色、亮点,要有具体的案例和数据支撑,做到措施具体、数据翔实、内容丰富。
三、要做好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谁提交、谁负责”的原则,各承办单位要对答复内容认真审查确定是否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同时,在面复时要当面征求相关代表、委员对所提建议、提案内容是否公开的意见,并填写“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公开表”,于8月1日前一并报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县政协提案委。
四、要做好2015年B类答复建议提案的跟踪办理工作
对2015年B类答复建议、提案,要认真做好网上跟踪办理工作,确保7月20日前同步办复。
(县人大人事代表工委联系人:盛秋卉,电话:88812008;县政协提案委联系人:赵丽丽,电话:81868508;县政府办公室联系人:杨光俊,电话:81868521)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公开表
中共海安县委办公室 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海安县人大人事代表工委 海安县政协提案委
2016年6月28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