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人事变化和政协工作需要,经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和政协党组协商,报县委同意,并提请县政协十三届常委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政协海安县十三届委员会对部分委员作适当调整,具体人事安排如下:
一、因工作岗位变化,6名委员不再担任委员职务。
陈锦璜 丛 勇 秦广荣 储祥兰 邵太芳 张邦岭
二、因政协工作需要,新增5名委员。
周宗泉 周小军 高金珠 韦安华 吴剑英
另外,因邱焕华、彭超两位特聘委员离开海安,其职务自行解聘。
政协海安县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