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常委:
经县政协十三届二十二次主席会议研究,定于2015年1月6日召开县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时间半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程:
1.县政府负责人通报2014年政协建议案、提案、社情民意办理情况;
2.政协各委办报告2014年工作;
3.协商讨论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稿);
4.协商讨论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
5.审议通过政协海安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6.协商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二、 参加会议对象:
县政协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政协镇工委、工作组负责人。
请全体与会人员于1月6日下午14:00前到行政大楼19楼西会议室报到,参加会议。
政协海安县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五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