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工委、工作组:
根据四季度工作安排,经主席会议研究决定,县政协将结合2014年度工作总结,开展各镇工委、工作组负责人届中述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述职内容:
1.报告十三届一次会议以来履行委(组)负责人职责的情况;
2.报告本委(组)委员述职会议召开情况;
3.对政协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述职时间:拟定11月下旬。
三、相关要求:
1.各镇工委、工作组负责人要认真总结届中履职情况,形成书面述职材料,做好在政协主席会议上述职的准备。镇工委可对照《政协海安县委员会镇政协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中的工作职责作简明扼要、条分缕析的总结。
2.各委(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委员届中述职活动,并协助县政协各委办收集整理好《委员履职述职报告》,确保述职报告的质量和100%的提交率。在委员述职的基础上,各委(组)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好2014年度优秀政协委员评选工作,严格遵循评选条件和评选比例,2014年度未提交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的委员不得参加优秀委员评选。
3.各镇工委、工作组可结合本次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视察调研活动,为十三届四次会议的大会发言及提交提案等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政协海安县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四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