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人事变化和政协工作需要,经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和政协党组协商,报县委同意,并提请县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县十三届政协对部分委员作适当调整,具体人事安排如下:
一、 两位委员不再担任委员职务:
史文莉,原团县委副书记,现调至崇川区工作;
胡友明,原县城管局局长,县委常委会同意其辞去公职。
二、新增三位委员:
秦广荣,现任团县委书记;
孙 军,现任海安电信局局长;
袁加根,现任县城管局局长。
海安县政协办公室
二0一四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