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常委:
经研究,定于2014年1月4日召开县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时间半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程:
1.县政府负责人通报2013年政协建议案、提案、社情民意办理情况;
2.协商讨论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稿);
3.协商讨论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
4.审议通过政协海安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关于召开政协海安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议程(草案)、日程(草案)、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草案)、秘书处各工作组负责人名单(草案);
5.朱春主席讲话。
二、 参加会议对象:
县政协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各镇工委、工作组负责人。
请全体与会人员于1月4日上午8:50前到行政大楼19楼西会议室报到,参加会议。
县政协办公室
二0一四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