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下午,县政协十二届二十次常委会在行政中心召开。县政协主席朱春,副主席蔡祝平、曹依群、朱卫民,秘书长张华出席会议。
会议协商讨论了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海安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审议通过了政协海安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议程、日程,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秘书处各工作组负责人名单;协商决定了第十三届政协委员人选共301名。
会议还宣读了2011年度政协先进集体、优秀委员和优秀提案的表彰决定,通过了顾万盛同志任提案委主任;范应友同志任城乡建设与法制委员会主任,张长林同志不再担任提案委员会主任职务,夏宏建同志不再担任城乡建设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人事事项,书面审阅了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办公室本届以来工作的书面报告以及县政府2011年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朱春对县政协常委会4年多来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他说,县政协常委会突出团结民主主题,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彰显特色,在发挥优势、全面履职中提升质量,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朱春指出,今后5年是我县实施“十二五”规划、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迈向基本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也是政协工作大有作为、多作贡献的重要时期。他要求各位常委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开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努力提高大会发言、提案和社情民意的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