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平
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体制中这种独特的政治价值,不能简单地以党委政府采纳实施多少政协意见建议来衡量,而要从为党执政、政府施政扩大群众基础、提供民意支持和合法性的政治层面来看待。
人民政协的这种非权力性优势,体现的正是公民和社会的直接政治权利,而非国家硬权力,所以有条件依法监督所有国家权力机关。
党的十八大报告作出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的重大论断,并对“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作出重大部署。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必然要遵循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规律。但是,作为我国乃至世界政治文明发展史上的一朵奇葩,人民政协有着国内外其他政治机构所不具备的独特政治定位、政治价值、政治优势。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创新发展,需要深刻认识和把握这些特殊性。
一、深刻把握人民政协独特的政治定位
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机构,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政协的性质决定了其政治定位,使它既处于我国政治体制格局之中,又在国家权力系统之外;它不是国家权力机关,但也不属于一般的社会团体;它既和国家权力系统保持着紧密政治联系,又将各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的代表性人士纳入其中,并通过自身独特的体制机制把它们联系起来;它既是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参政议政的宽广平台,又是一个能以自身名义作出决议、发布号召和声明,同国家权力系统开展政治协商的重要政治主体。人民政协集中体现并不断发展的协商民主,同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民主一起被称为我国社会主义两种民主形式,为人民内部各方面开展协商、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提供了规范的制度平台。这使人民政协成为我国政治体制中最具特色的一个政治机构、政治系统,具有沟通国家权力和社会公众的政治功能。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创新发展,尤其需要从这种独特政治定位中开发功能、挖掘优势,不断创新履行职能的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使人民政协在推进国家和社会关系和谐发展中释放巨大影响力。
二、全面看待人民政协独特的政治价值
人民政协与人大、政府互为补充、相辅相成,是我国决策体制中不可或缺的前置环节。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要通过人民政协进行协商,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的意见,由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进行决策,由人民政府执行实施。这样一种政治体制集中体现了我国广泛的人民民主,对于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避免或减少决策失误,保证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深刻认识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体制中这种独特的政治价值。这种价值,不能简单地以党委政府采纳实施多少政协意见建议来衡量,而要从为党执政、政府施政扩大群众基础、提供民意支持和合法性的政治层面来看待。人民政协的履职成果能否获得党委政府和社会承认当然是极其重要的,也是政协工作价值的最终体现。但是,衡量人民政协价值的标准,除了结果性标准之外,还有一个过程性标准,即政协民主的充分性、参与主体的平等性、议事规则的公平性、履职过程的程序化规范性程度、公开透明程度等方面的标准。按照这种标准所开展的履职活动,无论结果如何,其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增进团结、发扬民主、凝聚人心、彰显价值的过程,本身就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成果和价值体现。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创新发展,就要按照团结、民主、平等的原则,切实加强对人民政协政治运行过程、履行职能过程的设计和管理,增强政治魅力,彰显独特价值。
三、科学认识人民政协独特的政治优势
相对于其他政治组织,人民政协有许多重要优势,例如我们熟知的下通各界、上达中央,联系面广、包容性强等。除了这些优势之外,人民政协还有一个重要的优势,就是它的非权力性优势。有的同志把政协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归咎于人民政协不是国家权力机关、缺少某种硬权力。殊不知,非权力性恰恰是人民政协的重要政治优势。许多政治学者的研究表明,人类政治发展史是公民权利、社会权利不断受到重视和彰显的历史,也是国家权力、行政权力不断受到更加严格制约和监督的历史。虽然国家的硬权力不可或缺,但可以清楚地看到,它正受到公民权利、社会权利越来越大的制约。公民权利制约国家权力、社会公众监督国家机关成为世界各国政治家和公民的普遍共识,也成为世界大多数国家建设政治文明、推动政治发展的重要目标。人民政协的这种非权力性优势,体现的正是公民和社会的直接政治权利,而非国家硬权力,所以有条件依法监督所有国家权力机关。由于有这种非权力性优势,人民政协才能创造出灵活多样、丰富切实的民主实现形式,成为人民内部各方面协商议政的重要场所;由于这种非权力性优势,人民政协才能跳出国家权力的传统窠臼,植根于公民社会的沃土,创造巨大的发展空间、迸发巨大的发展活力,更好地发挥自身优势作用。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创新发展,就应该更加重视挖掘和发挥人民政协的这种非权力性优势,广泛联系社会各方面的人士,扩大团结面,增进包容性,开展社会协商,促进政治协商,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创建平台、拓展渠道、健全机制。
推动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创新发展,关键取决于我们的思想认识,取决于我们的工作力度,取决于我们推进改革创新的步伐。一是要坚持解放思想。推进协商民主创新发展,需要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一方面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另一方面还要注意吸收借鉴西方协商民主理论中的合理成分,通过比较借鉴,总结实践,深化认识、把握规律,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明确进一步推动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的方向和重点。二是要把握正确方向。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必须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这是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创新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三是要更加奋发有为。只有始终保持探索创新的蓬勃朝气,更加奋发有为,永不僵化、永不停滞,才能不断推动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向前发展。要坚持不懈地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事业发展的各个方面、履行职能的各个环节,努力破除一切妨碍人民政协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在推进多党合作、完善协商机制,加强民主监督、拓展参政议政,改进会议制度、细化议事规则等诸多方面,加强改革创新,取得更大进展,促进人民政协事业与其他各项事业的发展相协调,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改革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