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成江
政协委员是政协组织的“细胞”,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体。政协工作的活力在委员,实力在委员,潜力也在委员,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应着力做好三个“加法”。
一是自学加培训,开拓履职新境界。学习是人民政协的优良传统。新形势下,政协参政议政领域不断拓展,政协委员需要学习的内容很多,任务很重。各级政协组织要把组织委员自学、强化委员培训作为提高委员履职素养,开拓履职新境界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提高委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科学思维能力和参政议政本领。通过及时发放学习资料,举办专题学习班等形式,系统讲解政协基础理论和履职基本知识,使广大政协委员准确把握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提高履职能力。
二是个体加团队,打造履职新亮点。各级政协组织既要抓好“单兵作战”,发挥好每位委员的主体作用;又要搞好“集团攻坚”,形成协商议政的强大合力。要坚持开展政协委员履行职责“四个一”活动,组织委员每年至少“提一件高质量提案,反映一条有价值信息,参加一次履职活动,为社会做一件实事”,引导委员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献计出力。要针对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参政议政遇到的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课题,特别是涉及区域发展、国计民生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各级政协委员中的“行家里手”和专家学者组成高层次、专业化的精干团队,以集体智慧打造调研精品,为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是管理加服务,激活履职新机制。要坚持把加强管理与真诚服务贯穿于政协履职的全过程。要制定规章制度,对委员提交提案、参加政协活动、视察调研、反映社情民意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激励委员更好履行职能。要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努力在感情上亲近委员,在履职上保障委员,在事业上支持委员。全面提高政协机关政务性服务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和后勤保障能力,让委员深切感受家的温暖。要在政协组织的活动和召开的会议中,坚持民主协商、平等议事,让委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尊重和保障委员开展视察、提出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和参与调研的权利,积极促进履职成果的运用和转化,做好履职情况反馈,使委员们政治协商有舞台、民主监督有底气、参政议政有成果、意见建议有回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