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 宏
陆书记在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报告中指出: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设施和能力建设,确保实质性、常态化运行。在社会转型、体制转轨的大背景下,明确社区功能定位,提升社区建设水平是当前亟待推动的一项重要工作。
社区作为社会的细胞,是最基层的管理单元,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起着基础性作用。加强社区建设是服务千家万户的基础工程,对于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推动经济社会的健康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县积极推进社区建设体制、机制、制度、方法创新,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健全新型社区服务和管理体制,不断提升社区建设科学化水平,取得了初步成绩。但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人员流动性增多,城市老龄化日益加重,社区普遍存在用于为民服务场所面积偏小、社区工作人员不足、工作经费缺乏等问题,随着社区区域和人口数量的扩大,服务和管理的难度相对增加,工作任务日趋繁重,如果社区功能不能充分发挥,就不能适应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精神需求。
对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完善城乡社区规划,统筹规划建设
综合考虑发展空间、生态环境、人口聚集等因素,将城乡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规划,统一布局,完善城乡社区总体规划,并依此确定各社区为民服务中心地址。城市社区要以主要道路为界,做到四址清晰,社区所辖户数要有明确标准;规模较大、人口较多、四址清晰的居民住宅小区、企业生活区可单独规划社区。农村社区规划要因地制宜,已实现多村集中居住的,对行政村进行调整,按农民居住地建立新型社区居委会,使社区管理由原来的农村管理体制向城市管理体制转变;符合新农村规划建设要求、基础设施较好的建制村,实行“一村一社区”。要求按照省定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现行标准,坚持集中办事、一站服务的总体思路,全面推进社区为民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使社区为民服务中心都具备“七室四站二栏一校一场所”,集“两委、养老、健身、娱乐、医疗、阅读、培训”等功能于一体。
二、理顺镇、街道和社区关系,推进镇社互动
社区作为居民自治组织,应从应付繁杂的检查考核、台账资料等表面文章中解脱出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融入群众,服务居民。各级政府要充分尊重社区的自治地位,要合理利用社区资源,做到责、权、利相一致,切实为社区搞好服务。应由政府承担而需社区协助的事项,要在征得社区同意的前提下协商处理;工作量大、持续时间长的临时性工作,要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给予必要的工作经费或适当的补助,真正给社区“减负”。
三、拓展社区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
大幅度、全方位拓展社区服务,着重完善四大功能。一是社会保障功能。包括为社区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低保家庭提供居家养老、安全卫生、社会救助等福利性服务。二是便民服务功能。包括为辖区村民提供家政服务、物业服务、小商场、洗理维修、餐饮等便民利民服务。三是公益服务功能。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环境卫生、基本医疗、文化娱乐、体育活动等服务,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协调驻区单位向居民开放活动设施,为群众活动创造条件。四是社会经济功能,建立健全劳动保障服务站,提供社区服务岗位,扩大社区就业,扶持、引导全民创业,发展社区经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法制道德教育,搞好社区道德讲堂,移风易俗,提高居民的幸福指数。
四、规范社区网格化管理,创新管理方式
实行管理区域网格化,依据片区人口和管辖面积,划分责任网格和基层网格,每个责任网格有网格责任人、党务工作者、党员志愿者、网格警务员、居民楼栋(小组)长进驻。实行管理内容标准化,社区工作人员要对责任网格的工作对象和工作资源准确掌握,成为“活户籍、活档案、活地图”,对所区域情况掌握到位,做到“家庭情况清、人员类别清、区域设施清、矛盾隐患清”,确保经常走访到家、各类意见听到家、建立感情心到家、细致工作做到家、好事实事办到家。实行管理人员责任化,网格责任人要成为发现、受理、处置、协调、报告第一人,对于网格工作中的任何问题都由该负责人第一时间接手处理,避免管理服务盲区。
五、发挥社区自治功能,保障民主权利
建立社区听证会、评议会、协调会等“三会制度”,继续深入开展社区成员代表会议。明确社区居民代表为“民情联系人”,把每月25日作为“民情恳谈日”,居民代表可直接找社区支书反映情况。在日常管理中,社区要邀请居民代表参加社区重大会议,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切实保障居民各项民主权利。社区还要建立健全“党代表工作室”和“人大代表工作室”,做到谁接待、谁跟踪、谁负责,为掌握社情民意,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搭建载体。社区要不断整合社会资源,与驻区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开展扶贫助困、美化社区环境、关爱老人和留守儿童等共驻共建活动,积极引导和培育涵盖维权、服务、关爱等类别的社区民间服务组织,使社区居民群众受益面得到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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