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政协社法民宗和港澳台侨委
“红船精神”,不但是中国革命精神之源,而且是坚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不竭动力。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重要基石。基层治理现代化的程度,直接影响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水平。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是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当前,必须以“红船精神”为引领,从中汲取强大精神力量,勇于服务人民、勇于攻坚克难、勇于突破自我,为新时代基层治理现代化的伟大实践注入强大动力。
一、坚持党建统领,以创新精神开创基层治理新格局
“红船精神”,是一种面对世界发展潮流而展现出的,前所未有的变革创新精神。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要坚持把这种精神贯彻到治国理政各个环节,打破思维定式、突破系统惯性,推进基层治理的不断创新,确保始终走在时代前列。
(一)积极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党建是关键。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就必须适应基层治理新变化和新要求,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通过党组织对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构建服务基层治理的沟通和协调机制。改进工作机制,对社会组织进行统领整合,实现基层治理科学化。
(二)积极推进基层治理理念创新。长期以来,基层治理对行政手段依赖较多,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不够。推进基层治理理念创新,基层政府变“管理”为“治理”,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提高基层治理水平,使政府部门从基层治理单一主体转变为主导力量、兜底保障,真正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
(三)积极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创新。当前,基层治理面临着新矛盾和新问题。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创新,要在党的领导下构建新型基层治理体系,实现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良性互动。并按照现代化治理的要求,建立完善适合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制度体系,推动基层治理从传统管理向现代治理转变。必须根据区域特点、经济水平、人口分布等多种因素,不断总结经验做法,积极探索基层治理体系的最佳实现形式。
二、坚定理想信念,以奋斗精神落实基层治理新举措
“红船精神”,是一种为了实现共产主义理想,不断思考、不断实践、不断进取的奋斗精神。随着基层治理改革进入深水区,必须不断探索和解决基层治理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勇于动真碰硬,敢于亮剑出招,敢于奋发有为,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一)着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转变政府职能,是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关键环节。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切实有效推进各级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的权力清单制度,明晰政府和市场社会的“边界”,应该市场管的交给市场、应该政府管的留在政府,把基层政府职能转变落到实处,把主要精力放在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上,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着力实现基层政府治理和基层社会自治的良性互动。
(二)着力抓好优化资源配置。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使基层有职、有权、有物,更好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对基层的资源投入力度,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为基层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保证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事情有人办。同时,积极整合城乡社区的各种资源,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三)着力发展各类社会组织。社会组织是基层治理的重要主体之一,是社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利益表达的组织化形式。积极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必须要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群众自治良性互动。完善社会组织,把培育它们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加大对社会组织支持力度,探索运用市场手段实施购买服务。引导规范社会组织健康成长,推动建章立制,不断提升融入基层治理能力。
三、坚守初心使命,以奉献精神确立基层治理新坐标
“红船精神”,是一种为共产主义崇高事业、为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而不懈努力的奉献精神。基层治理工作千头万绪,必须坚守初心使命,发挥积极性主动性,不怕牺牲、勇于奉献,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一)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解决基层群众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现在就办、马上就办”改革,整合职能相近、职责交叉和协作密切的管理部门和事务,推进行政执法、环境保护、安全管理等民生服务工作下沉,方便群众办事。同时,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等信息技术,打破部门壁垒和“信息孤岛”,增强信息开放度和透明度,提高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的能力。
(二)不断凝聚多方力量。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将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及理念,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通过培育基层社会组织、引导驻地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共治等多种方式,有力开展纠纷调解、健康养老、社区服务等活动。同时,要不断完善政府部门与人民群众协商互动的事项、方式、程序和手段,形成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社会协同的基层治理格局,确保真正实现基层治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和“万事有人管”。
(三)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基层法治建设,是依法治国方略在基层的具体实践。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当前,相比解放初期、改革开放初期等,社会结构和利益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城乡制度结构持续加速转型,城乡基层关系日益复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要及时修订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构建完善的基层治理法律体系,使基层治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广大群众有序参与、正向流动。同时,要完善法治工作机制、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确保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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