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忆东
在中坝北路唐家巷头有一处不起眼的门头,上面镶嵌块砖雕名为“怡园”。住在附近的老住户都说这里是韩焘旧宅。城市改造扩建时,将临中坝路的几进正屋拆除,重新砌起临路楼房,现存的“怡园”只是其老宅的后院。
韩焘的旧宅虽大,但仅凭韩焘一人之力是不可能经营到几进庭院的规模。祖父韩洲,生于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卒于宣统元年(1904年),终其一生只为候选县丞例授修职郎。韩洲的父亲韩昆却因韩洲的原因,被皇帝敕命一道赏赐了个修职郎。这些官衔只能领俸没有实缺。韩洲在家族中依宗法还兼祧韩峻一房。
韩焘父亲韩国藩生于清末,一直活跃在当时的海安政商两界。光绪三十一年充任泰县教育会会员,光绪三十四年充任地方谘议局调查员,宣统元年为谘议局监察员,宣统二年又充禁烟会会员暨自治调查员,民国初公举为海安市议事会议员。如此几代人的财富积累,才形成继民国初至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旧城改造前韩焘旧宅的规模。
那块铭有“怡园”字迹的砖雕,百年来默默地凝视着眼前的新人迁进走出,同时眺望着远方的故人漂流颠簸……首先是韩焘,字冶初,号任东,泰州中学堂优等毕业,后至南京就读于两江法政学堂,宣统三年考试最优等毕业。民国初返海筹办海安市政公所,旋即膺选充泰县县议员,任泰县县审查长,组建泰审检两厅。民国元年4月,奉江苏都督程德全令,出任清河地方审判厅长(清河后来并入淮阴市,成为该市的清河区)。同年12月调睢宁地方审判厅长。1913年2月,司法改组,睢宁停办,奉江苏司法长张一鹏委任,为灌云县审检所长,4月就任。其时,北洋政府司法部总长许世英颁发给其律师证书,充任大律师。9月奉高等检察厅陈福民委任,就任江都县检察厅长,11月复奉调任华亭县检察厅长,该华亭后来改称为松江。
北洋政府时期,经族叔韩国钧推荐,曾任安徽合肥、安庆、休宁等县知事,相当于县长职。在休宁任上时,于1915年喜得一子:韩忠谟。北伐前,韩焘任江苏盐城县知事,在职时与当时著名爱国学者、政治家、教育家、慈善家、佛学家、文学家、书法家、诗人郭介梅交往密切,诗词唱和,曾有一首诗:
我来盐渎访高贤,扬柳阴浓曲涧边。
台筑黄金声价重,心盟白水俗尘捐。
中原鼎沸惊沧海,大道功深养性天。
赢得头衔称善士,任他世变幻云烟。
被收入到郭介梅的《务本丛谭》内。
据说在盐城时,韩焘曾策动孙传芳住盐城某部响应国民革命,迎接北伐,不料事泄,避居上海。南京政府筹组最高法院,据当时《国民政府公报》载,1928年5月19日,着韩焘署最高法院推事;1929年9月16日,任韩焘为最高法院推事。
抗战爆发后,江苏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孙鸿霖随南京政府撤往重庆,江苏局部被日军占领,仍有部分县区为国民党政府管辖,为此,1939年重庆政府令江苏高等法院返苏,司法行政部派滞留在江苏的最高法院简任推事韩焘代理江苏省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这个时候的怡园迎来送往了一批名垂史册的人物,刘少奇、陈毅、粟裕等人,为了抗日救亡曾先后在此逗留。日寇侵占海安后,韩焘浪迹水乡,其时,重庆政府曾利用竹筏暗藏钱币于其中,顺江而下,躲过日军检查哨所,交给沦陷区残存的国民党政府各院,维持运转。但到了1944年经费来源断绝,余款用尽,各法院不能维持,有的解散了,唯独江苏省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韩焘,雇用木船游流于水网地区,其后又寻找到一僻静的地藏庵办公,维系着国民党江苏司法一脉。
1945年,抗战胜利,韩焘奉命接受汪伪江苏高等法院,由于其在敌后坚持工作岗位达6年之久,近距离出击,是当时全国接受伪法院系统最快的省份。经当时司法部呈准,仍担任江苏首席检察官。1946年4月,江苏省高等法院组成特别法庭,审判汪伪中央政府代主席陈公博。公审庭上,韩焘列数陈的十大罪状,证陈罪大恶极,死有余辜。当时庭审的情况留在人们记忆中印象极深。高院指定的辩护人,是花甲之龄老态龙钟而且又一口吴侬软语的高溶律师;韩焘操着满口海安方言且语气铿锵,这种搭配太妙,庄严法庭上,人们犹如观看上海舞台上开演的方言滑稽话剧。
由于韩焘坚持敌后,抗战后能迅速接管江苏法院系统,引起了有些人的不快,借口本籍应回避,于1948年调其任江西省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次年去台湾,改任司法院评事。1968年韩焘病逝于台北寓所。
前述韩焘在休宁任上喜得一子,那是1915年7月28日,取名韩忠谟,字筱初。焘父国藩亲为启蒙,继之课以经籍,后入南京安徵中学,1934年以会考第一名毕业,同年夏,考入国立中央大学法律学系。所以海安镇人常诩韩氏为法学世家。
1946年国民政府还都南京后,任韩忠谟为吴县地方法院推事。在职期间除实践法律外还勤勉著述,同时向美国耶鲁大学申请入学深造获得允许,后于1948年夏自沪乘轮赴美攻读,1950年获法学硕士学位,继修博士课程。这个时候国民政府已到台湾,时任“司法行政部部长”的林彬与韩焘商议,焘驰书至美催促,忠谟遂于1951年冬返台,就任“司法行政部”秘书进而主任秘书;1954年他应聘为台湾大学法学院法律系副教授,进而教授继兼系主任,自此投身杏坛,开启了近40年的执教之路。
韩忠谟1975年至1977年出任“考试院铨叙部部长”,1977年至1979年任“司法院副院长”,1983年从台大法律系退休,被法学院聘为荣誉教授。接受“中央研究院总干事长”一职,继而首任代“副院长”。晚年的韩忠谟疾病累至,先是1986年结肠癌开刀,继而1990年街行遇犬吠,惊吓跌倒,骨折住院,痊后终不复以前。1992年又感不适,疹断为肠癌宿疾复发,终至心脏衰竭,于1993年7月24日,农历六月初六子时逝于台北温州街寓所,仅寿79岁。
综观韩忠谟一生,宦海游历虽有建树,然而于法学更有流传百年的著述。韩忠谟一生案牍劳形,著有《民法物权论》《刑法原理》《刑法个论》《法学绪论》及《刑事责任之理论研究》,另有70多篇文章散见于各论文集及期刊中。《刑法原理》初版发行于1955年,三版时增订,1975年又出最新增订版,1986年第14版内地曾少量影印出版过,扉页上赫然印有“内部参考,批判使用”两行字。至2002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其《法学绪论》时,就让人感到敬仰而庄重。
韩焘从其旧宅怡园出走以后,其本人与其子忠谟虽没能再踏进怡园,但维系着两岸心灵的却以另一种形式表现出来,那就是:“韩忠谟教授法学基金”。忠谟原意将位于台北敦化北路二段222巷29号之5的房子出租,将租金长期作为奖学金。其子韩联甲听后说:“何必只是租金呢,直接卖了成立基金会不是更好吗?”时价共计新台币1000万元,韩联甲于1993年10月成立该基金会,1994年正式运作。以“奖励两岸优秀清寒法律学子、促进两岸法学交流”为宗旨的“韩忠谟教授法学基金会”成立以来,每年固定奖励两岸学子、举办时事议题研讨会、两岸法学学子及教授们的落地接待交流,对两岸法学界贡献良多。基金会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发放清寒奖学金,鼓励努力求学的莘莘青年学子,为求严谨公平,委托陈兴良教授代表基金会主持清寒学生的筛选。韩联甲先生并将《刑法原理》及《法学绪论》两本书,在大陆改版为简体字发行,出版收入悉数捐赠至北京大学法学院的“韩忠谟教授清寒奖学金”当中。
晚年的韩忠谟时常看着庭院内的矮杜鹃树告诉他的孙女,他们老家院内也有这样的矮树,春天树上也会开花。随着基金会和清寒奖学金历年来发放助学金和奖学金,“韩(忠谟)教授虽身葬台湾,但学术之魂已荣归故里”。
解放后,怡园一拨一拨的新人进、旧人出,先是海安镇人民公社、继后是文革中的革命委员会、而后又是镇人民政府。人们口头上说的却是“广播站”。在那些没有收音机、没有电视机的年代里,一根铁丝接着喇叭,每天早中晚定时播音,先是将人们聚集到小喇叭下,断而扩音喇叭声传数里。所以,附近的住户,只有耄耋老人能告诉你,这里是韩焘旧宅,中年人只记得“广播站”。
2014年10月29日,韩焘之孙、忠谟之子韩联甲组建韩忠谟法学基金会大陆访问团来到海安。在与海安法院的同行们一番交流后,先后瞻仰了韩国钧故居和韩焘旧宅。凝视着门墙上那块刻着“怡园”的砖雕,韩联甲思绪万千。从1913年韩焘在这座祖上几代人累积而成的旧宅中开始踏上政治舞台,到如今韩联甲故里寻祖,老宅历经变化,人物聚散,虽只残存怡园一隅,却无百年孤独的遗憾,但有百年沧桑的厚重。院内那棵矮树,每年春天依然鲜花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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