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爱红
近年来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快速发展,农民逐步向城镇、社区集聚,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就业或创业,农业劳动力老化、弱化、兼业化现象十分突出。根据通办发〔2018〕71号文件要求,我市出台的鼓励村集体参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落实了生产经营责任制,从2018年起重点发展新型合作农场,助推村级经济发展。以雅周镇为代表的全市10个镇24个村全面推进现代农业“三个全覆盖”试点工作。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做到田成方,路成网,树成行,渠相连,河畅通,呈现优美田园风光,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开辟了新的路径。
与此同时,在调研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基础设施不配套;合作农场用工难、用工贵,经营管理人才缺乏;农场发展面临多方压力;农场规范有待进一步提高。
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指出:要认真实施省扶持村级经济发展项目,不断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大力推进村级集体规模经营,重视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建设新型合作农场34个。
目前,我市探索发展以村集体经营为主体的新型合作农场还处于起步阶段,如何让“更少的农民耕种更多的土地、获更多的收益,又增加村集体经济收益”,建议如下:
1.稳步推进新型合作农场。一是指导建立农地股份合作社。建立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发起、村干部牵头领办、农民自愿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经过成员登记、股权确认、民主选举、工商登记等程序依法成立的农地股份合作社。二是建立利益合理分配机制。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按亩折股,以“实物计租或货币结算”的办法合理确定入社土地保底分红。落实村集体收益制度,清楚界定村集体的各类资产出资明细,按出资收益。三是确定经营管理模式。鼓励村农地股份合作社自主经营,提倡村干部参与经营管理。新型合作农场可以因村制宜选择农地股份合作社直接经营、村干部承包经营、招聘能人经营和社会化服务等形式的经营管理方式。四是强化财务监管制度。明确相关监管部门的职责,建立健全章程和完备的财务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纪委监察委、农经和村监委会的作用。落实物资采购制度、产品销售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规范新型合作农场发展。
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整合资源,积极支持新型合作农场所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资源综合开发,水系配套,农路建设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继续落实设施农用地政策,将新型合作农场的烘干、机库、初加工等设施产业服务联盟建设用地纳入设施农业用地范围,优先保障供应。加快合作农场晒场、仓库等配套设施建设和新型农机具、打包机、烘干设备等装备的添置,提高合作农场的综合生产经营能力。建议各区镇在上级财政扶持的基础上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和鼓励合作农场发展壮大,对经济薄弱村建立的合作农场,市级机关部门帮扶的资金要重点倾斜用于合作农场的建设。
3.加大金融和保险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金融和江苏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海安分公司的有利条件,撬动金融资金向第一产业倾斜,优先为新型合作农场提供信贷支持和担保服务,促进新型合作农场做大做强。将新型合作农场经营面积全部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范畴,按照现有政策的最高标准执行。提高财政对新型合作农场的补助标准,探索开办新型合作农场收入保险,全面开展从业人员人身意外险,降低新型合作农场生产成本,化解新型合作农场生产风险。
4.健全完善社会化服务。加快构建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产业联盟服务体系。建议农业部门加快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引导新型合作农场应用先进适用农业新技术、引进高产优质新品种、推广高效种养新模式。提高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服务能力。探索搭建生产资料供应平台,完善肥料、农药集中配送体系,实行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价格,减少环节,平价供应,并确保肥药质量和不误农时。
5.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继续抓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委托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涉农专业实施定向培养;组织新型合作农场所在村村干部、农技员和技术骨干到农业技术学院进行短期脱产培训;加大对村干部农机作业培训,让村干部学会并持证开各种机械进行作业。选择一批有一定农业生产经营基础的本地中青年农民,参加农业技术技能培训等方式,加大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力度,为新型合作农场的持续发展培育一批服务技能高、业务素质强、管理水平高的高素质职业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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