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县河道水环境整治的建议
提案人:姚本林
提案内容:
近年来,我县大力实施“清水工程”,改善民生关注的水环境,通过努力海安县城区部分河道水质得到明显改变。但是至今仍然有少数河道仍存在以下问题:河道周边环境较差,宜居生活品质降低;河道自净能力较弱,河道淤积日益严重;人为污染,环保意识有待提升。为此,建议:一是加强科学规划,强化协调机制,成立专门的河道治理机构,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对污染严重的河道进行重点治理,改善生态环境。二是推进河道疏淤,畅通调水渠道,进一步完善河道轮疏机制,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提高县财政对农村河道疏淤整治的补助标准,逐年有计划地实施贯通、清淤、拓宽河道等工程。三是提高环保意识,建立长效管理,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提高群众对环境和水资源的认识和了解;联结各部门的水环境治理和水资源保护的统一管理监督机构,注重条块政策协调和机制牵引,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河道整治长治有效。
主办单位:环保局 协办单位:财政局 水利局
提案答复:
三年来,全县上下齐心协力,狠抓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畅通水系、“以河养河”等措施,集中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清水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圆满完成,人居环境得到了实质性的改善,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为巩固提升清水工程,打造清水工程升级版,围绕“清水”开展的一系列工作将继续深入下去,注重标本兼治,巩固建设成果,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全力推进其再上新台阶。
一、对标找差,完成目标任务。严格按照《海安县生态文明建设清水工程三年实施方案》明确的总体目标,认真组织开展清水工程“回头看”,查缺补漏,巩固成果,确保思想上不放松、标准上不降低、力度上不减弱,扎实推进全县清水工程建设。坚决不搞“乱花钱”工程和“一阵风”工程,切实巩固清水工程建设成效。
二、狠抓重点,全面落实推进。围绕改善水质的目标,严格坚持标准要求,以达标创建为工作平台,推磨拉网式摘牌督查常态化,积极开展“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城乡污水管网建设、“以河养河”生态保洁新工程,持续加强河道清淤疏浚、工业三产服务业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以及电捕鱼、偷漏排等整治力度,保护和修复水生态系统。深入推行“河长制”,实现全县“河长制”全覆盖,明确管治保目标和河流生态保护任务,切实提升总体水环境质量。大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注重宣传正面典型,曝光反面陋习,努力营造人人支持、人人参与清水工程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责任,完善管理机制。全县严格按照三个区域、三个牵头部门的职责分工体系,持续推进全县清水工程建设。进一步强化各区镇在清水工程建设中的主体地位,通过一级抓一级,实现压力传递。切实强化督查指导,动真碰硬,狠抓落实。各成员单位、各区镇加强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积极向上争取和整合项目资金,稳妥做好综合协调工作。继续将清水工程列入对各区镇和各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责任书,确保“清水工程”持续深入。
关于让农民的文化生活丰富起来的建议
提案者:徐翔
提案内容:
随着农村的经济发展,农村的物质基础、社会环境等发生了巨大变化,农村的文化发展也出现了新特点,但同时呈现的问题也十分突出,主要体现在:农民的业余文化生活比较单调;农民文化消费层面仍然处在较低水平;农民休闲娱乐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为此,建议:一是完善政府职能,强化地方政府的主渠道供给。政府应切实加强和改进“送文化”的工作,建立良好的机制,丰富“送”的内容,活跃“送”的形式,选择“送”的时机。要做好以下几点:首先,经费保证。其次,壮大基层文化队伍,传承优秀民间文化。再次,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农村文化活动。二是要充分利用当地的旅游资源,培育农村文化市场。在具体措施上,可以深挖当地特色文化内涵,培养具有本地特色的文化。要高度重视当地农村文化人的使用和培育,鼓励他们多组织开展一些文艺活动,在资金投入、税收、艺术指导上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扶持,发挥其搞活农村市场的作用。通过其模范带头示范作用,引导当地农民的文化消费,让农民追求精神文明的“主人翁”。
主办单位:文广新局 协办单位:财政局 旅游局
提案答复:
围绕提案中提出的建议,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完善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加快推进区镇、村(社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普遍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二是丰富农村文化活动内容。坚持贴近农村实际、村民生活,开展生动活泼的群众文化活动,充分考虑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乡土文化与外来文化、通俗文化与高雅文化的结合,以吹拉弹唱、琴棋书画、体育竞技等形式进行农村文化传播。
三是打造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充分发挥县青墩文学艺术奖的激励引导作用,组织好全县年度群众文艺创作节(剧)目会演和全县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小品曲艺专场群众才艺大赛,保持精品生产在全市的领先位次。
四是加强农村文化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基层文化队伍,每个区镇综合文化站配备人员不少于3人;每个村(社区)配备1名宣传文化分管干部,设立专兼职宣传文化管理员不少于1个。针对我县文化建设的薄弱环节,有序引进一批文化活动策划、舞台表演艺术等紧缺型文化人才,注重发挥海安籍在外文化人才的作用。
五是加大农村文化保障力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对于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农村文化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把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从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积极开发农村文化市场,有组织地引导农村文艺团体和文艺人才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实现农村文化事业的良性循环。
关于加强农家宴卫生管理的建议
提案者:蔡红卫
提案内容:
近年来,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自办家宴的规模越来越大,并出现了一批以制作宴席的民间厨师队伍,提供“买汰烧”一条龙服务。由于农村家宴的卫生条件有限,过程缺乏监管,易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主要问题有:一是原料来源问题。原料采购时没有索证意识,容易买到过期变质食品。采购来的食物无低温储存条件,并容易受到苍蝇、灰尘等二次污染。二是加工条件简陋。农村家宴大多是在自家厨房或院子里搭临时灶炉,环境条件差,尤其是在夏季苍蝇、蚊虫、蟑螂等难以防止;生熟混放、熟食长时间存放,极易发生食物中毒。三是操作人员健康问题。厨师和帮厨人员都是亲朋好友,许多人没有健康证,存在卫生安全隐患。为此,建议:一要推行持证持照上岗制度。乡村厨师必须在乡镇政府或社区备案,定期进行健康体检,推行持证上岗。二要提倡农村宴席留样备查制度。将留样制度作为执行食品安全检查的核心环节,留样在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能及时查明食物中毒原因,以便对症治疗,同时追究责任。三是在管理模式上,推行乡村集中聚餐点建设。
主办单位:市场监管局 协办单位:卫计委
提案答复: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一直把此项工作作为重点民生工程来抓,从多方加强管理,积极营造放心消费环境,通过共同努力,多年来我县农家宴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有力地保障了广大群众的饮食安全。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会同卫计委等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强化监管,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各区镇政府的管理职能。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切实承担起农家宴的监管责任,依托现有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切实抓好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相关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充分发挥各镇食品安全协管员和各村食品安全信息员的作用,依靠基层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组织对民间厨师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经常性培训,有力推进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严格把好承办者资格准入关。根据《海安县农家庭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要求,严格实行农家宴承办者资格证准入制度。在村(居)委会初审的基础上,由镇食安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评审组,对照农家宴设备设施配备要求,对农家宴承办者的硬件设备设施条件,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状况及人员素质等方面进行联合评审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发给承办农村家庭宴席资格证,对评审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直至整改合格,绝不随意降低验收标准,确保承办者准入质量。
三、切实加强日常检查指导工作。针对农家宴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重点对农家宴承办者的加工场所,原料采购,食品存放,容器、餐具清洗消毒以及个人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督促承办者认真做好食品的索票索证和查验工作,杜绝使用过期食品和“三无”食品;规范食品加工操作过程,防止食品交叉污染,切实落实餐具、工用具的清洗消毒;把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关;通过检查指导,进一步规范承办者的经营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广大群众的饮食安全。
四、大力建设农家宴集中服务点。县食安办制定出台《农家宴集中服务点建设指导意见》和《农家宴集中服务点评定标准》,在试点工作基础上,通过召开现场会、加强督查指导等方式推进集中服务点建设。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原则,由各区镇统筹规划,鼓励各行政村(社区)利用公共服务中心、旧校舍、厂房等现有场所,通过投入改造,按标准建设农村(社区)集中聚餐点。建成后由区镇、市场监管分局组织初验,合格后报县食安办组织复验,目前已经有90家集中服务点通过验收。
五、不断加大社会宣传的力度和广度。通过广播电台、宣传展板、报刊杂志、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强化对农村群众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和防范能力。督促各区镇食品安全机构及时公示农家宴合格承办者名单,让广大群众择优选择,积极营造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关于公交车延长运营时间的建议
提案人:李红梅
提案内容:
自从海安城乡开通公交车以来,群众不仅实现了“走得了”,还能“走得快”,更能“走得好”, 城乡时空距离因出行便捷“缩短”了,城乡开通公交车,铺就的是一条便民惠民的民生坦途,带给千家万户的是越来越多的幸福感,但美中不足的是,公交车运营时间偏短,早上发车较晚,晚上收班太早,班次间隔时间太长,目前海安公交车的营运时间大部分是首班车为6时30分,末班车收班早的只营运到17时30分,最晚的也只营运到18时,班次间隔时间最短的25分钟,最长的间隔近1小时,这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海安县城乡居民出行的需要。为此,建议:一是早班6:00发车,晚班最晚延长到下午6:30或7:00,班次间隔时间15分钟。二是海安县公交车整改,换成电动车,部分公交路线改为不进城里。
主办单位:交运局
提案答复:
一、关于“早班6:00发车,晚班最晚延长到下午6:30或7:00,班次间隔时间15分钟”的建议
目前,我县共开通公交线路50条,其中:城市公交线路8条,城乡公交线路19条,镇村公交线路 23 条。城市公交主要服务于县城区的居民出行,首末班时间为6:30-18:00,班次间隔时间较短;城乡公交连接乡镇主要节点与县城区,主要服务于农村群众一次性到达县城目的地或通过换乘城市公交到达目的地,主要线路的首末班时间为:海安车站6:10-18:40,各区镇5:30-17:20,班次间隔时间一般为20-30分钟,基本能够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2016年5月份火车站动车开通后,1路火车站环城线,在原有白天时间段每20分钟发一班的基础上,夜间18:50至22:30期间增开6个班次,方便了旅客的换乘出行。如将我县所有公交线路早班时间普遍提早到6:00,晚班时间普遍延长至18:30或19:00,班次间隔调整到15分钟,线路的实载率显然难以保证,公交车辆数量也达不到相应要求,必然会造成公交运营成本的上升。公交运输服务是政府购买的准公共产品,需要政府大量资金投入。我县实施城乡客运一体化以来,虽然县财政每年都予以专项补助,但与公交企业实际运营亏损仍有较大差距。在现有财政保障机制框架下,普遍提早城乡公交线路早班时间、延长晚班时间暂时难以实施。
近几年,我局会同公交公司也在积极尝试发展定制公交、微循环公交等新型公交服务模式,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服务需求。在公交正常运营时间之外,职工上下班出行需求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可以与公交公司进行磋商,开通公交专线或定制公交,来解决公交出行问题。目前公交公司已经开通了晨朗集团至孙庄、南莫佳果制衣至沙岗、滨海新区管委会至海安、老坝港车站至了凡庄园等定制公交线路。
二、关于“海安县公交车整改,换成电动车,部分公交路线改为不进城里”的建议
近年来,我局积极响应国家、省、市、县关于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发展战略,督促公交企业在车辆报废、更新或新增时优先考虑新能源车辆。2012年以来,公交公司已购置纯电动公交车17辆。
目前,开往东部的城乡公交都不经过主城区,开往西部的多条城乡公交经过主城区。由于城乡公交线路里程长、站点多,虽然便捷了农村广大群众到主城区办事,但随着近年来私家车的迅猛发展,主城区道路拥堵现象严重,也增加了公交运营时间,造成运力浪费。为了缓解减轻主城区交通压力,我们考虑结合公交场站建设,对城乡公交线路逐步进行调整,依托各换乘枢纽站,加强城乡公交与城市公交的换乘衔接,让群众乘车更为便捷。
当然,公交线路的优化调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综合考虑道路条件、客流状况以及群众出行习惯等因素,并经过规范的调研论证以及报批程序,方可进行。届时,我们将会充分吸纳社会各界合理化建议审慎予以推进。
关于改善种粮大户(全托管)补助办法的建议
提案人:韦春奎
提案内容:
粮食生产是我国国民基础,粮食生产不稳定,二三产业都受到影响。而当前我县大部种粮大户都是新农人,且种植面积大,加之这两年收获期都是连继阴雨天,国储收储标准又提高,粮价又不高,造成很多种粮大户亏损。为此,建议:一、农委要经常组织种粮大户(新农人)学习科学种植、粮食作物的病虫害防治、水肥管理、机械操作等知识。二、要将涉农补助资金,量化到种粮大户对粮食作物生长管理当中。
主办单位:农委
提案答复:
对提案中提到的现象,县农委积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观摩。近年来,县农委不断加强对全县种粮大户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切实提高大户种粮技术水平。在粮食生产关键时期,到户进行技术指导;每年对大户开展稻麦高产栽培、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等技术培训5次以上,年培训600人次以上;组织大户参加全县稻麦播栽现场会,到周边县参观学习等。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惠农政策。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16〕1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县财政局、农委于2016年11月24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海安县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实施方案的通知》(海财农〔2016〕25号),对2016-2017年种植规模50亩以上(含50亩)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种粮大户)应用小麦机条播和水稻机插秧技术进行补贴,每亩分别补贴70元左右,单户补贴规模封顶500亩。
根据提案中所提的建议,我委拟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积极倡导适度规模经营,防范生产经营风险。积极倡导适度规模经营,预防因超大面积规模导致生产管理滞后、技术措施不到位、潜在风险高的现象;推广先进实用技术,防范生产风险;加强规范管理指导,防范经营风险。
二、加强技术支撑扶持。整合各方资源,建立服务种粮大户的技术服务小组,并充分发挥作用,及时解决大户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结合“职业农民培训”等各种培训,提升大户科学种田水平;积极利用各类新闻媒体,推广先进、成熟的实用技术。
三、完善大户惠农补贴政策。进一步完善种粮大户惠农补贴政策,将补贴资金与大户稻麦种植管理的关键高产栽培技术措施相结合。2016年我县印发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补贴文件中对大户的补贴已作了明确规定,对应用稻套麦、麦套稻和直播稻等种植方式以及弃耕不种的面积不予补贴。今后将进一步细化补贴政策,引导大户提高种植水平,杜绝懒散种植方式和粗放管理水平。
四、积极稳妥实施全托管考核措施。随着工作开展,全托管服务在我县发展已呈现良好发展势头,今后将在政策的扶持完善、主体的培育认定、充分重视农民土地流转意愿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工作举措,促进全县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健康有序发展。2017年,我县将按照市下达给我县的最终考核指标调整对各区镇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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