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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法院获评“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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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18/10/11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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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最高人民法院传来喜讯,海安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江苏省仅两家法院获此殊荣。
近年来,海安法院始终坚持“文化兴院、文化强院”发展战略,树立“司法活动是社会公共产品”这一理念,把文化建设作为促进法院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明确法院文化建设的社会性和公共性,弘扬法治精神,追求开放型、互动式法院文化,着力彰显精神文化的“渗透力”。
在以聚人心、激活力、强队伍为特质的法院文化熏陶下,该院各项工作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先后被江苏省高院授予“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司法警察先进集体”“党建工作先进集体”“执行工作先进集体”“监察工作先进集体”,被江苏省高院确定为“第二批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被省纪委确定为“全省廉政文化示范点”,被省高院与省人社厅联合表彰为2013—2017年度“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被省文明委表彰为“江苏省文明单位”。 (记者 徐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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