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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四大“实招”力促干部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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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18/10/11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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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卢锋 通讯员 秦丽平 丁迎春 孙立
10月8日,《人民日报》发布“2018年中国中小城市科学发展指数研究成果”,权威公布了2018年度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等多个榜单。其中,海安分别位居“2018年度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第28位、“2018年度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县市”第7位,均比上年上升一个位次。取得这样的成绩,靠的是海安党员干部“见第一就争、见红旗就扛、见奖杯就夺”的精气神,以及在勇争一流、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展现出的良好状态和过硬作风。
但是,在海安,不担当不作为的表现在少数党员干部身上还客观存在。从近两年全市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情况来看,少数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主要表现在:治党管党不力,履行责任不到位,对班子成员和下属不愿管不真管,对违纪违法行为斗争不力;抓经济没思路,管班子没魄力,带队伍没章法,推进改革不敢为人先;处置矛盾不敢迎难而上,遇到危险不敢挺身而出;接受任务时挑肥拣瘦,遇到考验就退避三舍;推动工作蜻蜓点水,瞻前顾后,解决具体矛盾左推右挡,打太极拳。
担当作为是党员干部的职责所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进一步强化实干担当、激情创业的浓厚氛围。剑指“庸官懒政”,海安用了四大实招。
主题教育严管理。围绕“一年一主题”,海安连续10年先后开展“三治三促”“双聚双创”“提效护航”等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主题教育活动。针对工作落实不快、推进不力、服务不优、作风不严等问题,常态化持续推进高频率的明查暗访。海安推行实名通报曝光制度,每年召开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大会,播放《正风提效 聚力发展》《严纪明责勤为民》等专题片,指名道姓,不打“马赛克”,曝光问题87个,问责180余人。
建章立制促规范。海安制定下发《机关公职人员不良行为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从政治、工作、生活、交往、心理等五方面,将不良行为具体归集为“站位不高、立场偏移,学风不正、学用脱节,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工作失职、履职不力,作风散漫、效能低下,滥用职权、为政不廉,生活奢华、铺张浪费,生活无序、举止失当,滥交朋友、江湖义气,精神不振、心理阴暗”10个方面,组织全市公职人员进行不良行为负面清单个人自查,加强监督检查,对不良行为严肃问责,以规范的力量置换优质高效的作风效能。
电子监察全覆盖。海安充分利用综合电子监察平台,对行政权力、公务消费、公务用车、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城管、“12345”公共服务、惠民政策执行、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等11个领域业务系统权力运行情况全程实时监察,对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个区镇便民服务中心、210个行政村为民服务中心等主要窗口为民服务情况进行远程实时监控,对机关人员在岗在行在状态、服务群众的时效性、规范性予以监察,及时纠错纠偏,促进了各项权力廉洁高效运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刚性问责强震慑。海安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制度,创新出台《关于对“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中工作不力、作风不实问题实施问责的暂行办法》,为监督执纪提供问责依据和保障。对履职不力、作风不实、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等问题严肃问责,倒逼党员干部尽责履职。2015年至2017年,共实施问责106人,其中科级干部48人。
在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严肃问题的同时,市纪委监委始终倡导“以实干实绩论英雄”的理念,突出正向激励,点燃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热情,尤其注重在曾经“跌倒”的同志身上“拉一把”。8年前,一名基层工作人员在镇国投土地整理项目建设指挥部工作期间,收受工程承包人台式电脑、商场超市购物卡等。纪委在接到群众信访举报材料后,对该同志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根据违纪情节,2011年8月,纪委给予该同志党内警告处分。接受组织处理后,认识到自身错误的这名工作人员在高新区违章建筑拆除、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中,勇挑重担、冲在前线。在安置房物业管理、城市环境整治等工作中,他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开招投标和监管。经过组织培养与自身努力,今年1月,该同志由一名普通工作人员被高新区聘任为规划建设局城建监察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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